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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万元 |  
            | 年 度 | 合 计 | 因公出国 (境)费用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备注 |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2012年决算 | 5.6 |  | 1.7 |  | 3.9 |  |  
            | 2013年预算 | 5.4 |  | 1.6 |  | 3.8 |  |  一、公务接待费2012年,公务接待费支出1.7万元。主要用于、全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接待、全省公证员培训班3天发生住宿费、用餐费、会议场馆租赁费。
 2013年,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6万元。预算安排的主要理由:法律援助条例颁布10周年宣传月启动仪式以及座谈会、省、市考核组考核检查“六五普法”阶段性工作。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9万元,其中:车辆运行费3.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调查回访,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等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013年,拟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7万元,用于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回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法律援助等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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