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宋剑
性别:男
民族:土族
职务:乐都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籍贯:青海民和
出生年月:1978年3月
职责范围:
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负责财政、交通、住房和规划建设、督查、住房公积金管理、税务、金融保险方面的工作,统筹拆迁安置工作。
分管区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公室、外事侨务办公室、应急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财政局、交通局、住房和规划建设局(房产局)。
协助区长分管区监察局、审计局。
联系区人大、区政协,武装部、法院、检察院,国税局、地税局、金融保险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海东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工作简历:
1997年9月参加工作,200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学历。
1997年9月—2004年11月 青海省互助县人民法院工作;
2004年11月—2006年11月 共青团青海省互助县委副书记;
2006年11月—2007年4月 共青团青海省互助县委书记;
2007年4月—2009年5月 青海省互助县东和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2009年5月—2011年6月 青海省互助县西山乡党委书记;
2011年6月—2011年8月 青海省互助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2011年8月—2016年9月 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2016年9月至今 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政府副区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