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地登记发 证办事流程 (包括集体、   国有单位、   个人初始、   变更登记) | 1、审查并收件 由土地使用者申请,提交材料: | 
        
            | (1)申请、土地使用权权属证明,图件及土地附着物产权证明材料 | 
        
            | (2)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出让金全部交付凭证 | 
        
            | (3)申请人身份证明。是单位的提交法人证明、身份证材料,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委托代理登记的,提交土地登记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明。 | 
        
            | 2、地籍调查: 土地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进行权属性质及四至界定等权属调查。外业组织本宗地及四邻现场指界、填写地籍调查表、四邻签字盖章等。 | 
        
            | 3、权属审核: 地籍调查表完成后,对申请人资格、宗地自然状况、土地权属情况、登记资料等进行审查审核。首先由土地登记人员进行初审,提出是否具备土地登记的意见,逐级上报领导审定。 | 
        
            | 4、注册登记: 土地登记人员根据审核批准意见,对土地使用权进行登记。 | 
        
            | 5、颁发证书: 土地登记人员对土地使用权登记后,填写打印土地证书,收取费用后发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