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号:乐公服第2017065号   一、 办理依据 青人社厅发〔2015〕157号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 一、 办理对象及范围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三、办事条件及需提交的材料 退休批复,退休审批表,待遇申领表,信息核定表 四、 办理流程 参保单位持所需材料到社保局机关事业保险办公室办理 五、 办理时限 当月10日前 六、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联系方式 受理、办理机构:乐都区社会保险服务局 地点:乐都区碾伯镇滨河路21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72-8626328 传   真:0972-86226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