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号:乐公服第2017064号   一、 办理依据 青人社厅发〔2015〕157号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 二、办理对象及范围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职) 三、办事条件及需提交的材料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征缴通知单 四、办理流程 参保单位持所需材料到社保局机关事业保险办公室办理 五、办理时限 当月15日前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联系方式 受理、办理机构:乐都区社会保险服务局 地点:乐都区碾伯镇滨河路21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72-8626328 传   真:0972-86226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