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号:乐公服第2017061号   一、办理依据劳社厅发[2006]24号《关于印发优化失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指南的通知》第四章第二、三节
 二、办理对象及范围 职工跨地区就业的 三、办事条件及需提交的材料 (1)转出地出具《参保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办理流程 持所需材料到区社保局失业保险办公室办理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联系方式 受理、办理机构:乐都区社会保险服务局 地点:乐都区碾伯镇西关街3号二楼失业保险办公室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72-8620090 传   真:0972-86226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