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单位
|
岗位名称
|
风险类型
|
潜 在 风 险
|
风险等级
|
主 要 防 控 措 施
|
|
1
|
局领导班子
|
领导工作
|
内部
|
执行各项廉政规章制度力度不够,落实一岗双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
|
三
|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定期开展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
2、切实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
3、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全局干部管理,用制度管人、管事。
|
|
2
|
办公室
|
财务管理
|
内部
|
办公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
|
一
|
1、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会计人员业务能力水平;
2、严格财务管理,规范工作职责和岗位纪律,及时向局党支部报告和公开财务运行状况;
3、遵守财经纪律,不断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资金运行管理,自觉接受审计。
|
|
印章管理
|
内部
|
印章管理不规范
|
一
|
1、严格局公章管理制度,规范使用公章;
2、不得在空白纸上盖章,严禁带章出行;
3、严格执行印章管理规定,妥善保管,不出问题。
|
|
车辆管理
|
内部
|
车辆管理不规范
|
一
|
1、科学合理调配用车,强化节能意识,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
2、加强公务用车司机的教育,公务车维修到定点维修厂维修;
3、严格执行车辆用油规定和车辆管理制度,防止浪费、公车私用现象。
|
|
3
|
基层股
|
基层管理
|
外部
|
1、对人民调解工作业务指导、监督不力,纠纷有时不能及时调处;
2、刑释解教人员不能妥善安置,造成脱管。
|
三
|
1、加强对基层人民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认真落实纠纷排查机制;
2、定期对人民调解协议书的规范性、合法性进行督导;
3、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
|
4
|
宣教股
|
普法工作
|
外部
|
1、法制村、社的创建达不到要求;
2、不按要求进行法制宣传工作,导致宣传不到位。
|
三
|
1、按要求对各乡镇、各单位进行一年两次的督促检查“六五”普法开展情况;
2、加强履职意识,加强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学习,深入调查研究,提高普法宣传能力,并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
|
|
5
|
律师事务所
|
律师工作
|
内部
|
1、对律师收案、收费监督管理不到位;
2、办案不细致、出现失误。
|
二
|
1、建立健全制度,加大对律师督查力度,杜绝私自收案、收费现象;
2、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工作,提高素质,提高办案质量。
|
|
6
|
社区矫正办公室
|
矫正对象管理
|
外部
|
对矫正对象的外出就业、免除公益劳动、请销假、奖惩等申请不严格按照规定条件审批。
|
三
|
1、认真学习、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工作的一系列规章制度,提升自身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
2、认真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的接管工作,加强监督检查,严格依法办事,做到“监管、教育、帮扶”三落实。
|
|
7
|
法律援助中心
|
援助案件管理
|
内部
|
在法律援助办案当中,不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工作不扎实。
|
三
|
1、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恪守职业道德,遵守法律法规;
2、严格依法办案 ,严格审查援助案件范围,做到应援尽援。
|
|
8
|
公证处
|
公证书办理
|
外部
|
1、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
2、毁损、篡改公证文书或者公证档案;
3、泄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4、公证收费不规范。
|
二
|
1、严格及时依法受理、审查和出具公证书,办证过程中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2、按照办证规则需要核实或者对具有异议的进行核实;
3、加强监督检查,依法按标准收取公证费用,发现工作人员有不依法执业、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或谋取其它利益,及时严格处理。
|
|
9
|
司法所
(19个)
|
所长(负责人)
|
外部
|
1、工作责任心不够,创新意识不强,不能履行好司法所的各项职能;
2、对相关政策法规贯彻落实不到位,对矫正对象、回归人员等特殊管理对象现实思想状况掌握不准,造成脱漏管。
|
三
|
1、廉洁自律,加强本所廉政教育和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和组织能力,强化责任意识,督促所内人员认真履行职责;
2、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政策法规,加强矫正对象和回归人员的管理工作,恪守职业道德,依法办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