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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都县司法局关于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
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政府:http://www.jyschl.com    来源:    创建时间:2012/1/5 10:11:48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和民主监督,加强党在司法行政系统的执政能力建设,推进司法行政事业发展,根据我局实际,特制定党务公开实施方案。

一、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紧紧围绕提高党在司法行政系统的执政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努力增加党的工作和党内事务的开放度和透明度,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促进司法行政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党务公开工作原则

(一)发扬民主,广泛参与。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

(二)积极稳妥,注重实效。坚持自上而下的指导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相结合,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循序渐进,讲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都应向党员公开。

(三)统筹兼顾,改革创新。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积极适应党内民主建设新要求,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

三、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全局中心工作。主要是关于司法行政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的重大决策、决定,党组织年度工作目标和阶段性工作重点,为民办实事的内容及进展情况,涉及党员群众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等。
 
(二)思想政治建设。主要是局支部学习计划、机关学习制度及落实情况,思想政治工作方法创新和制度、措施建立落实情况,党建活动安排及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情况,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思想交流汇报情况,党员干部与职工群众之间谈心、帮教活动情况,党员干部考察、学习培训情况等。
  
(三)组织建设。主要是局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和履行职责情况,民主生活会召开及整改情况,党组织选举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党费收缴、管理情况,干部推荐、考察、选拔、使用情况,发展党员情况,评优选先情况等。
 
(四)作风建设。主要是贯彻“两个务必”和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及廉洁自律规定情况,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维护群众利益情况,机关内部考核管理情况等。机关内部考核管理情况包括年度考核、民主测评、工作出勤情况等。 

(五)制度建设。主要是党支部议事规则、决策程序、重要工作制度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情况等。包括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督查落实和责任追究制度等。
 
(六)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党内其他事务。

四、党务公开形式

党务公开分党内向党员公开和党外向群众公开两层面。要本着“规范、实用、明了、方便、节俭”和便于党员群众监督的原则,针对不同的内容确定不同的公开形式。适宜党内公开的,主要采取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建立党组织活动栏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向社会公开的,主要采取设立党务公开栏、公开电话、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形式进行公开。
 
(一)公开栏公开。结合实际,因事制宜,合理设置,注重实效。对内公开栏设在机关内部,对外公开栏设在机关院外比较醒目的地方。版面设置力求科学、灵活、实用。
 
(二)会议公开。主要采取召开党员群众大会、情况通报会、组织生活会、征求意见会等会议形式进行公开。
 
(三)文件公开。主要运用文件、通报、简报、宣传资料等文字载体进行公开。
 
(四)媒体公开。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涉及范围广、时限性强、需要社会周知的事项。
  
五、党务公开程序
  
遵循“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基本程序。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一要及时公开。应公开事项一旦条件成熟,应当及时公开,让群众尽早了解情况。发展党员、干部任前公示等时效性强的事项更应随时公开。有些工作可按照阶段性要求逐段定期公开。二要定期更换。通过公开栏公开的内容必须根据情况定期更换。注重跟踪公开重要工作的进展情况、重要事项的办理及落实结果等。

(五)党务公开的时限  

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相适应,坚持尽量早公开和公开时间尽量长的原则。固定内容要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要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要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要及时公开,对于重大或复杂性问题,应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进行公开。

六、实施步骤

(一)启动准备阶段(2011620日前)。成立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办事机构,确定联络员,落实专人负责。组织学习中央和省、地、县关于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召开党务公开工作动员会,统一思想,提高觉悟,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

(二)制定目录阶段(2011630日前)。对公开内容、方式、程序、时限做出具体安排,制定局《党务公开目录》。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171日至930日)。

按照实施方案和公开目录,周密安排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在本单位及其辖属单位组织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并建立相关的配套制度,务求实效。

(四)完善提高阶段(2011101日至30日)。对照实施意见,进行自查自纠,充实完善,健全制度,规范运作,巩固提高。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各单位的党务公开工作进行抽查和督导。

七、加强组织领导

(一)局党支部统一领导全局的党务公开工作。成立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局长王建福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屈长林同志任副组长,石才和、段彩英、赵廷良为成员。石才和同志负责全局党务公开日常工作。
 
(二)形成工作合力。局属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推进。要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发展的中心工作,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以党员和群众关心的问题为重点,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以促进各项工作。
 
(三)务求工作实效。推进党务公开,关键是要取得实效。要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促进党员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落实;要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要严格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让党员群众在明白中监督,使各级领导干部在公开中自律;要以党务公开促进工作任务的落实,以工作任务的完成来检验党务公开的成效。
 
(四)建立长效机制。在不断总结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和借鉴党务公开的好经验、好方法,逐步建立和完善党务公开各项制度,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经常性工作,形成党务公开的长效机制,长期不懈的抓紧抓实抓好

  

 

乐都县司法局

              0一一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