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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开展2013年“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政府:http://www.jyschl.com    来源:    创建时间:2013/7/12 17:14:39    

 

各乡镇、县禁毒委各成员单位:

在禁毒集中宣传月来临之际,为了做好我区禁毒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抓好全民禁毒集中宣传教育各项任务的落实,根据省、地禁毒委的安排部署,今年禁毒宣传要以《禁毒法》、《戒毒条例》新型毒品危害为重点,以“青少年与合成毒品”为年度宣传重点,坚持“面向全民、突出重点、常抓不懈、注重实效”的方针。为此,禁毒集中宣传月期间,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注重实效的“禁毒宣传月”活动,为禁毒人民战争营造更加浓厚的舆论氛围。现将2013年全县禁毒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广泛深入地开展《禁毒法》、《戒毒条例》的宣传

《禁毒法》、《戒毒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对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保护公民的身心健康,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显著作用,禁毒工作是一项涉及众多部门的社会系统工程,《禁毒法》、《戒毒条例》对各相关部门的禁毒职责做出了明确规定,各乡镇、县禁毒委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配合,在禁毒宣传月活动中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

    宣传部门:宣传月期间,县委宣传部要指导和协调县电视台。充分发挥本地新闻媒体的优势和作用,做好禁毒宣传报道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将《禁毒法》、《戒毒条例》以及“青少年与合成毒品”为宣传活动主题推向高潮。

    司法行政机关:要广泛开展《禁毒法》《戒毒条例》宣传骨干培训,运用城乡法制宣传阵地,积极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稳步推进《禁毒法》、《戒毒条例》的宣传教育普及工作。

公安机关:要积极主动地协调、配合相关单位,充分发挥广播、影视等媒体的作用,法律咨询、组织禁毒志愿者参与宣传、广泛张贴宣传挂图、发放宣传读本、组织观看宣传光碟,集中开展面向全社会的宣传活动,最大限度地提高人民群众对《禁毒法》、《戒毒条例》的知晓率。

   共青团组织:要在宣传月活动中充分发挥禁毒志愿者组织在禁毒宣传中的先锋作用,并以《禁毒法》、《戒毒条例》的宣传为契机,动员全县各族人民行动起来,承担起禁毒的社会责任。积极投身禁毒斗争,壮大禁毒志愿者队伍,以志愿者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影响和带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全民禁毒的社会氛围

教育行政部门:要把《禁毒法》、《戒毒条例》作为中、小学生禁毒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学生知晓《禁毒法》、《戒毒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树立法制观念。教育局负责在县一中组织开展“为了明天”学生禁毒教育主题活动,县城镇学校组织开展“愿您远离毒品”学生禁毒宣传活动(要求制作横幅、有影像资料)。

文化、工商部门:要结合《禁毒法》的宣传,在全县公共娱乐场所开展防范新型毒品的宣传活动。

工会、妇联等组织:要面向各自的工作对象,特别是要在进城务工人员中开展“不让毒品进我家”宣传,以“无毒家庭”创建为重点,认真组织实施宣传教育活动。

   卫生行政、食品药品监督、商务部门:要在从事管制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等单位,组织《禁毒法》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从业人员的知法守法意识。

    各乡(镇):结合当地实际,要广泛宣传教育,深入发动群众,提高群众禁种毒品的意识,调动群众参与禁种铲毒的积极性

各部门要在“6·26”国际禁毒日期间,集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注重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依法禁毒的意识,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二、结合实际,面向基层,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

2013年禁毒集中宣传教育活动要以宣传《禁毒法》、《戒毒条例》和新型毒品的防范为主要内容,以突出面向全民、面向青少年、面向吸毒高危人群的“三个面向”为重点,结合实际,面向基层,动员和调动各方面力量,采取公众易于接受的宣传教育方式,在全民中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

(一)深入贯彻落实《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全面加强娱乐场所禁毒宣传活动。要督促娱乐场所在显著位置张贴防范毒品的宣传标志、警语和招贴画,主动向消费者介绍毒品知识,及时提醒、制止和举报涉嫌毒品的不法行为。同时,适时组织公安、文化、工商部门及新闻媒体对娱乐场所涉毒问题开展暗访活动,对涉毒问题严重的娱乐场所坚决予以曝光,充分发挥媒体监督的作用,为禁毒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强有力的宣传服务保障。

(二)组织青年禁毒志愿者队伍进行禁毒宣传。充分利用禁毒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时间,深入工地、外来人口聚居地、公共交通场所、歌舞娱乐场所等,举办知识讲座、散发宣传品,发挥好青年禁毒志愿者在禁毒宣传的作用。

(三)充分利用大众传媒,扩大禁毒宣传教育覆盖面。县电视台要积极参与,配合禁毒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宣传教育的广度、密度和影响力。

三、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推动禁毒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有序开展

 根据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总体部署,全县将在2013626开展《禁毒法》、《戒毒条例》宣传活动。

626县禁毒委各成员单位、禁毒志愿者代表统一在县广场开展“禁毒宣传日”活动。届时一律穿各部门制式服装。活动中,各单位要制作统一标准的展板,要求从当日上午10时起至下午14时止,悬挂横幅、散发宣传品、播放禁毒光盘、为群众热情讲解,也可采用其它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进行宣传。1030分,县禁毒委员会领导前往现场进行检查慰问。

宣传活动结束后,各部门、各单位在将活动情况及影像资料报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县公安局三楼)。

四、突出重点,抓好督导检查

各乡镇、县禁毒委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抓好禁毒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的工作落实,切实加强督导和检查,确保全县禁毒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健康发展。县禁毒委员会将对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促进禁毒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全县禁毒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乐都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二0一三年五月二十九日

 

 

 

 

 

 

 

 

:各禁毒成员单位宣传横幅内容.

一、参与禁毒斗争,构建和谐社会(综治办)

二、提高全民拒毒意识,打造平安和谐社会(县总工会)

三、打好禁毒攻坚战,不让毒品进社区(民政局)

四、以身试毒要三思,苦海无边悔恨迟(司法局)

五、全民参与禁毒,共享和谐生活(宣传部)

六、以毒为耻,以人为本(财政局)

七、全党动员,全民动手,打一场深入持久的禁毒人民战争(公安局)

八、抵制毒品,参与禁毒(农牧局)

九、远离毒品,珍惜美好人生!(交通局)

十、接近毒品就是走向死亡(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

十一、大力创造无毒社区,创一方净土,保一方平安。(县妇联)

十二、吸毒必戒,种毒必究,贩毒必惩(法院)

十三、严厉打击制贩毒品活动(林业局)

十四、贩毒是杀人,吸毒是自杀(统战、民宗局)

十五、加大禁毒力度,深化禁毒斗争(检察院)

十六、毒品一日不绝,禁毒一日不止(社会发展局)

十七、有毒治毒创无毒,无毒防毒保净土(邮政局)

十八、唤醒民众,积极参与禁毒斗争。(县团委)

十九、不让毒品进校园!(教育局)

二十、依法禁毒,构建和谐!(工商局)

二十一、抵制毒品,人人有责!(经济和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