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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都县公安局开展队伍思想
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实施方案
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政府:http://www.jyschl.com    来源:    创建时间:2012/9/7 17:59:17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公安机关开展“查思想查执法查管理查作风查纪律”教育整顿活动动员大会、地委关于“以强责任、正作风、严纪律、树形象”为主题开展政法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动员大会、全区公安机关开展思想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动员大会的精神,深刻吸取化隆县公安局查甫派出所原所长马永年违法犯罪的沉痛教训。坚决整治影响我局在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民警在思想作风、纪律作风以及执法执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队伍管理,提升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和执行力,不断加强对全局民警和协警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满意率,有效提升公安机关确保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防范打击犯罪和创新社会管理、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经局党委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局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思想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现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以为统领,以全面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为切入点,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以“强责任、正作风、严纪律、树形象”为主题,以认真查找整改队伍在思想理念、队伍管理、执法行为、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抓手,按照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要求,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依法治警、文化育警”的方针,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思想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通过开展教育整顿活动,切实增强全局民警和协警人员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纪意识和服务意识,努力把我局队伍建设成为一支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的高素质队伍,为更好地完成2012年度各项公安工作任务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二、整顿目标

此次思想纪律作风教育整活动要以执行《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公安部“五条禁令”、青海省公安厅“五项规定”、《警车管理使用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县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等内容为重点, 通过思想纪律作风教育整认真查找在执行禁令和作风建设上存在的问题,坚决纠正少数民警理想信念淡化、价值取向扭曲、目无法纪、胆大妄为、我行我素、心存侥幸的问题;坚决纠正少数队、所、室(科)负责人对本单位存在的民警违令现象、监督管理制度不认真落实,听之任之、放任不管,怕得罪人、不敢严管的问题;坚决纠正执法行为简单粗暴、执法监督措施不到位的问题。切实解决存在的政令警令不畅,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纪律松懈,滥用职权、乱作为,玩忽职守、不作为等突出问题;使全局民警和协警员切实增强政治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进一步树立公安机关的优良作风,提高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努力把我局队伍建设成为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纪律严明、勤政廉洁,团结协调、奋发有为的坚强战斗集体,切实担负起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政治和社会责任,为全局公安工作创新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三、整顿对象

全局民警和协警人员。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此次教育整顿活动的组织领导,县局成立思想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领导小组:

 长:王英奎(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应鸿鹏(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赵燕敏(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翟海龙(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刘海年(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员:各队、所、室、科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纪委,纪委书记刘海年兼任办公室主任,俞艳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整个教育整顿活动的思想发动、组织协调、信息上报、资料整理、督促检查和考核考评等工作。各队、所、室(科)负责人为本单位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带头查摆问题,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去影响和引导广大民警,推动教育整顿活动的深入开展。

同时,为全面掌握和督促指导各单位教育整顿活动的开展,县局实行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点工作制度,具体如下:

局党委书记、局长王英奎联点指挥中心、警务保障科、碾伯城北派出所;

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应鸿鹏联点交警大(中)队、政工监督室、法制办公室、碾伯城南派出所;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赵燕敏联点治安大队、网安大队、芦花派出所、中岭派出所、寿乐派出所、高庙派出所;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翟海龙联点刑警大队、经侦大队、禁毒大队、汉庄派出所、五二派出所、高店派出所;

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刘海年联点国保大队、监管大队、蒲台派出所、洪水派出所、曲坛派出所。

五、整顿原则

(一)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原则。着眼于队伍作风转变和素质提高,通过理论学习,切实解决广大民警思想认识上的困惑和误区,提高思想觉悟,增强宗旨观念。

(二)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紧密联系单位和个人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借鉴队伍中出现的问题和几起典型案例认真查找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做到有的放矢,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不隐瞒、不护短、不回避。

(三)坚持依靠群众原则。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评议和监督,广泛争取参与和支持。

(四)坚持边整边改原则。把边整边改贯穿教育整顿的始终,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不等不靠,及时整改,切实促进各项工作。

六、教育整顿的主要内容

(一)对执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五条禁令”、“五项规定”等上级公安机关禁令警规和县局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一查思想认识。是否存在理想信念动摇,思想涣散,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群众意识、法制意识不强,不讲党性、丧失原则等问题;是否存在对待群众冷硬横推拖,耍特权、抖威风,漠视群众疾苦、伤害群众感情、侵犯群众利益等问题。各单位负责人还要查,是否存在对本单位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反复性认识不足,忘了忧患,丢了责任,废了措施等问题。

二查工作作风。是否存在工作懈怠,不深入群众,对待群众“冷硬横推”现象严重,不深入基层,不明真情、不了解实情,不负责任的问题;是否存在不思进取,得过且过,不想事、不谋事、不干事,出工不出力问题;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信息报告不及时、报喜不报忧的问题;是否存在搞形式主义、作表面文章,忙于应酬的问题。各单位负责人还要查是否存在一岗双责不落实,没有把主要精力和心思放在抓队伍管理上,不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对民警的真实想法了解得不深、不透,队伍管理缺乏前瞻性、预见性等问题。

三查组织纪律。是否存在警容不整、形象不佳,行为失当的问题;是否存在执行上级命令、指示、决议不坚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问题;是否存在违反五条禁令及警纪警规的问题;是否存在道德败坏,生活不俭,追求享乐等问题。各单位负责人还要查是否存在执行纪律不坚决,落实制度不到位,仅满足于说了、讲了、贯彻了,缺乏有效的监督检查等问题。

四查管理防范。是否存在内务管理松懈,秩序混乱;是否存在关心关爱民警不够,心理教育缺失以及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弱化等问题;是否存在不愿管、不敢管、失察护短,甚至包庇袒护、姑息迁就等问题。

五查班子建设。是否存在不讲团结、不讲正气、不讲原则,相互拆台,团结协作不好的问题;是否存在精神状态不佳,表率作用不强,自身不正、自身不净、自身不硬,管理松懈,放任自流的问题。

六查业务工作。是否存在业务经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是否存在办理户口审核不严的问题;是否存在办理护照把关不严的问题;是否存在乱收费、乱罚款的问题;是否存在执法主体不合法、办案场所设置不规范的问题,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的问题;是否存在领导审批不按规定程序办理的问题。

对照检查结束后,全体民警和协警员都要写出遵章守纪,认真履职的保证书,交县局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建立健全预防违反上级公安机关和县局各项规章制度及纪律作风监督制度,特别要落实领导负责制和领导责任追究制,强化行政问责力度。

1、要将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和县局各项规章制度的监督制度化、经常化。要把上级公安机关和县局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教育列入日常教育的重要内容,做到警示常提、例会常讲,营造遵规守纪的良好氛围;要把遵守上级公安机关和县局各项规章制度的内容纳入日常监督的重点,采取定期检查、多方监督的手段,始终保持坚决执行上级公安机关和县局各项规章制度的高压态势。

2、要严格执行行政问责和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各单位负责人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大行政问责和责任倒查追究的力度,兑现行政问责和责任追究的惩处规定,维护纪律的严肃性,提高组织的公信度。要强化一级对一级负责,人人有责任的意识,对那些不敢管、不愿管的单位负责人要坚决追究其责任。

3、坚持一岗双责,特别是要在教育整顿活动中强化公安机关政治思想工作的传统优势。政工部门要在队伍管理上起到主力军作用,强化思想政治工作是一切工作的生命线意识,切实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4要强化纪委、督察部门和纪委、督察民警的职责意识。对有违法违纪苗头的民警,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切实履行纪委、督察部门的职责,防止发生民警违法违纪违规的行为。

七、方法步骤

此次教育整顿活动时间为3个月,自719日起至1018日结束,分学习动员、查摆剖析、整改提高、建章立制、总结验收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阶段(719日至729日)

这一阶段,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宣传动员,组织开展集中学习,统一思想认识。主要抓好以下三个环节。

1.动员部署。县局决定于今日召开思想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动员大会,对全局民警和协警员进行深入的思想发动,进一步明确开展此次教育整顿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切实提高全体民警和协警员参与教育整顿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单位也要组织本单位民警和协警人员进行思想动员。并将开展教育整顿活动的计划和宣传动员阶段小结于73011时前报县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抓好集中学习。一要明确学习重点。将加强学习作为开展教育整顿活动的切入点,以学习摆问题,以学习查漏洞,以学习抓提高。重点学习内容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公安部《五条禁令》、《警车管理使用规定》、《内务条令》、《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公务员法》、《公务员处分条例》、《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县局各项规章制度(FTP10.194.4.9/政工监督室/规章制度),各队、所、室(科)结合本单位实际,要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组织学习要有学习记录,民警要有学习笔记。同时,各单位要正确处理好业务工作与学习教育的关系,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科学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在学习过程中确保做到“三保”六有,即:人员保证、时间保证、内容保证;有学习计划、有学习笔记、有心得体会、有学习园地、有座谈交流、有检查记录。二要把学习贯穿于整个教育活动的始终,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集中培训、专题辅导与座谈讨论相结合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学习活动。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队、所、室、科负责人要带头学、带头写学习心得、带头座谈交流。

第二阶段:查摆剖析阶段730日至830日)。查摆问题阶段是此次教育整顿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主要抓好广泛征求意见、深入开展自查、深刻剖析思想根源三项工作。

1、广泛征求意见。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本单位民警及协警员对照五查(查思想认识、查工作作风、查组织纪律、查管理防范、查班子建设)的内容,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实行开门整风,认真查摆在思想、纪律、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采取自己查、同志提、互相帮、领导点、社会评的方法,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征求意见箱、网上发布征求意见函、个别谈话、谈心交流等多种形式,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广泛地、面对面的听取各方面意见,认真自查反思,主动揭摆问题。

2深入开展自查。要“不怕亮丑,敢于揭短”,采取自查、帮查、集中评查等多种方式进行查摆。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紧紧围绕加强本单位班子自身建设和民警(协警员)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查摆本单位和民警(协警员)个人自己在思想、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开展自查,真正做到“把自己摆进去,把问题找出来”,严厉杜绝查找问题避重就轻、避实就虚、避难就易,做到真查实找,真正使全体民警和协警员在思想上引起警觉,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做到问题不讲清不放过,事情不查明不放过。

3深入剖析思想根源针对征求到的意见和查摆出来的问题,深入剖析思想根源,切实找准问题症结,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分析自身宗旨观念、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政治纪律、服务宗旨等方面存在问题的主观根源,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重点,确定整改时限。要突出抓好窗口单位、重点岗位、执法环节和容易滋生问题的岗位的整改工作。要进一步规定办事程序、规范民警行为、规范监督机制。局党委班子成员、各队、所、室、科负责要带头进行整改,接受民警、群众的监督,为其他民警作出表率,要形成自查自纠剖析材料,一般民警剖析材料不少于2000字,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队、所、室、科负责人剖析材料不少于3000字,在活动开展期间,要专门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深刻思想剖析。

各单位和各队、所、室、科负责人的剖析材料报分管领导审阅签字后交县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一般民警以及协警人员的剖析材料报本单位负责人审阅签字后交县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剖析材料于83111时前交)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阶段(831日至920日)整改提高阶段是思想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的一个重点步骤,也是集中精力解决问题、确保整个教育整顿活动达到实效的关键阶段。

各单位和全体民警及协警人员要紧密联系本单位和民警个人思想、工作实际,要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并制定具体的整改落实方案,切实做到“三个明确”,即:明确整改落实的内容、明确整改落实的目标和时限要求、明确整改落实的具体措施。

第四阶段:建章立制阶段(921日至108日)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思想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开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巩固取得的成效,提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的措施和意见,积极探索建立队伍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特别是针对容易出现问题的关键环节,逐条梳理研究,进一步明确操作规范,细化执法标准,健全执法制度,最大限度地堵塞执法监督管理漏洞。进一步落实队伍管理工作责任制度,进一步加强和拓展民警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第五阶段:总结验收阶段(109日至1018日)。为使此次教育整顿活动取得实效,县局将此项活动纳入年终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活动结束前,县局领导小组将抽调专人对各单位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进行检查验收。对教育整顿活动开展比较扎实、取得成效的给予通报表扬,并在年终绩效考核时予以适当加分;对教育整顿活动开展敷衍了事、对存在的问题未加以认真整改的单位和民警,在全局予以通报,并责令该单位补课,同时,在年终绩效考核时,扣除相应的考核分。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和全局民警及协警员要提高思想认识,特别是各单位负责人要充分认识此次教育整顿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始终牢记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证,把队伍建设工作摆到重要位置,作为“一把手”工程,做到常抓不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好落实。

(二)坚持统筹兼顾,全面协调推进。各单位要正确处理开展教育整顿活动与做好当前各项公安工作的关系,找准结合点,统筹安排、协调推进,把扎实开展教育整顿活动与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与目前开展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当前的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加强上下互动、左右联动,切实做到学习整顿和日常工作两不误。

(三)坚持全员参与,注重务求实效各单位要对应教育整顿的各个环节,认真扎实开展好各项教育整顿活动,做到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漏一人,确保教育整顿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在此次教育整顿活动期间出差、请假的民警,由单位负责人通知其本人进行自学和自查,并补齐上报的相关个人教育整顿材料。

(四)强化督促指导,加强信息反馈。教育整顿活动期间,县局将派出督察组,对各单位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对在督导检查中工作推动不力、敷衍塞责走过场、看不到工作实效的,坚决予以通报批评,并在年终绩效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对各单位开展教育整顿活动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对好的做法、取得的成效、典型事例在全局予以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