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按照区政府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现对2014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自查,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领导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发改局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十分重视,多次党组会讨论,落实了信息维护的条例和责任人。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工作重要日程来抓,加强了后台维护;文字的录入管理;资料图片的审核、编辑和管理。确保了政务公开内容的及时更新和信息的准确无误。
(二)监管与考核相结合。为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树立发改局机关效能的新形象,局党组将该项工作纳入了目标管理,制定了《乐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信息管理办法》,逐级落实了责任,主动接受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监察机关和群众的监督。
(三)积极督促检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专门组织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项进行了自查,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了整改。
(四)整合信息资源,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服务能力。为了积极提高政府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和实用性,我们通过各个股室的配合和多方面渠道,收集整理出相关信息。同时积极筛选出有效的内容和数据,推进了政务信息的准确及时公开。
(五)编制信息公开指南
我局按照全区统一的格式要求,采用上下同步、分级组织、各负其责的办法,对信息进行归类,编制了乐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公布于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为及时更新政府信息,我局确定专人在第一时间内对变动的信息实施修改和补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局通过政府后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条。
1、办事流程:一是工程项目建设周期。二是乐都区建设工程项目办证程序表。
2、工作职责:一是乐都区发改局主要职责。二是乐都区粮食管理中心主要职责。三是价格认证中心工作职责。
3、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青海省商品房价格管理办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青海省价格监督检查办法》和价格执法主要依据。
4、工作动态:乐都区元至四月份项目建设情况通报。乐都区发改局以八个加强措施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物价问题。乐都区一季度城市居民消费品价格指数稳中有降。乐都区元至六月份项目建设情况通报。乐都区2014年一至五月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动态。督导组到发改局党支部检查
督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局受理群众要求公开有关信息的申请0起。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实行免费服务。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请情况
2014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公开的内容、形式、渠道等方面还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2015年将从以下五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加强日常维护,落实保障责任。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及时性、确保在线服务的有效性和实用性、提升公众参与效果等为重点,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宣传工作,扩大服务范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服务受众范围是衡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水平的标志之一。应结合公众实际需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内容、服务功能的社会宣传工作,让城乡居民能够切实体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的实用性和便捷性,拉近与社会公众距离。
三是贴近公众需求,提升便民服务水平。按照“以需求为导向、以整合为核心、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平台”的服务理念,深入分析、加大公共服务资源的整合力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便民服务水平。
四是认真按照信息公开目录,提高信息公开的规范性。以信息公开目录为核心,加强政务信息资源的整合,与目录体系建立关联关系,提升政务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平,更好地满足公众对政务信息资源的需求。
五是健全公众参与渠道,增强互动效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公众参与公共管理和公共决策提供了有效途径,是保障公众民主权利的重要举措。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促进政民沟通中的作用,加强资源的整合,完善公众参与渠道,切实保障公众权利。
乐都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