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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市低保的问题答复
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政府:http://www.jyschl.com    来源:    创建时间:2016/3/23 9:20:30    

尊敬的网友: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关于您所反映关于城市低保有关问题的舆情,乐都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区人社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经查,网友反映尹梅花享受城市低保情况属实,其女钟桂英享受低保情况不属实。

尹梅花,丧偶,家庭住址为乐都区海力家属区新7号楼1单元,房屋面积73平米,2015年3月聘为耀华玻璃厂临时工作人员,工资为试用期三个月每月1300元,其后每月2000元;长女钟锦于2011年患胃癌死亡;次女钟桂英于2015年7月毕业于湖南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8月招聘为乐都火车站临时聘用人员,平均月收入1400元。

由于尹梅花为长女治病、供次女上学,造成家庭经济困难,于2014年申请并批准纳入了低保,享受低保待遇人数为两人(尹梅花、钟桂英),钟桂英2015年8月找到工作,根据城市低保动态管理的相关规定,从2015年8月已取消其低保待遇。

2015年其家庭总收入24900元,人均月收入为691元,超过城镇低保月人均收入低于358元的纳入标准线,从2016年3月起取消尹梅花城镇低保待遇。

下一步,我区将继续加大核查力度,及时取消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打造阳光低保、公平低保。

如果您对此答复还有疑惑或意见,请与区人社局联系,联系电话:0972-8630979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