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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乐都区鸿瑞名都小区物业收费问题的答复
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政府:http://www.jyschl.com    来源:    创建时间:2015/11/28 16:37:05    
 

尊敬的网友: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关于您所反映关于乐都区鸿瑞名都小区物业收费问题的有关舆情,乐都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区发改局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1、网友反映青海省不允许物业代收电费、水费,而鸿瑞名都小区物业代收电费,收费标准为每度0.55元的问题不完全正确。一户一表用户电费是由电力公司向终端用户收取,为了管理方便,我区合表用户电费都是由物业公司代收,对此,国家没有明确规定不能收取。物业公司在收取电费时将弥补电表、输电线、变压器等设备的损耗分摊到住户身上,所以出现了超出国家标准的收费,对此,区发改局已责令物业公司立即改正,决不能擅自提高政府定价。

2、网友反映收取物业费每平方米1.2元的情况与事实不符,检查人员调取了物业公司近两年的收费票据,经与业主房号和房屋面积核对计算,没有发现收取物业费每平方米1.2元的单据,所有的收费都是按每平方米1.0元的标准收取。

3、网友反映20151110日起,小区停车费用白天5元,过夜再收5元的问题,经核查该小区在售房时已明确告知业主本小区无停车位,商场门前现有的20个车位根据《青海省机动车停放管理办法》收费属于市场调节价,小区物业定价白天收费每车位每次5元,晚上不负责看管。该收费标准经区发改局备案同意,业主如果愿意将车停放在商场门前的车位上,物业公司的收费并不违法。

如果您对此答复还有疑惑或意见,请与区发改局联系,联系电话:8622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