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财政公开
 
乐都区司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政府:http://www.jyschl.com    来源:    创建时间:2017/4/28 15:16:20    
 

  一、基本情况

()单位性质:

1、单位性质海东市乐都区司法局属于行政单位,是一级预算单位。主要职责是

1)贯彻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拟订司法行政工作中的长效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3)负责监督指导律师、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监督管理司法鉴定工作。

(4)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

(5)指导、监督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6)督促开展本系统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

(7)负责管理司法行政机关的装备工作

(8)负责组织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9)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2、内部机构设置:

1)办公室

   负责全局的文书、档案、财务计划、装备、车辆等日常事务,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复议工作,指导法律教育和法学理论工作。指导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管理指导司法干警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协调完成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2)宣教股

负责开展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组织法律法规的考试、考核等工作。制定落实全区五五普法规划和纲要,并组织实施,督促各单位实施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督促指导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3)基层股

协调指导全区人民调解工作,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司法所的工作,对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工作者进行注册审核,负责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4)社区矫正办公室

管理、指导区、乡镇司法所和社区矫正管理人员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的过渡性安置、回归社会指导、心理矫正、技能培训、临时性救助等各项服务。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宣传、培训、理论研究及交流活动。承担全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

1、人员编制情况:区司法局政法专项编制46名。核定科级领导指数22名,正科1名,副科21名,(含乡镇司法所副科级职数19)

2、实有人数情况:单位实有人数44人,其中行政工勤人员一人;事业编制13人(公证处5人,法律援助中心8人),实有人数公证处5人,法律援助8人。

3、离退休人员情况:行政退休8人,事业退休1人、退职2

二、预算编制

1、人员工资情况:行政运行工资福利支出543.57万元、公证律师管理工资福利支出51.92万元、法律援助工资福利支出63.97万元、住房公积金49.49万元。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0.25万元。

 2、公用经费情况:我单位区编委核定人数行政46人,事业13人(其中公证处5人,法律援助中心8人),按人员公用经费标准分为三类:我单位按人均10800元安排,行政事业共计59人,公用经费63.72万元。

3、区专项情况:法律援助经费60万元,按每个法律援助案件0.15元,400件。 (青司发【2015135号文件);普法经费15万元(区2016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人民调解经费4.5万元(青政办【200790号文件);社区矫正经费32万元,(东办发【201018号);公证律师办公经费10万元,按公证律师的实际办公需要。公益岗位人员岗位工资0.7万元。

4、“三公”经费 支出预算说明:本表按资金来源编制,用于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因财政部门上年决算数尚未批复,仅公开2017年预算数)。   

 

   附件: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