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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都区教育局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政府:http://www.jyschl.com    来源:    创建时间:2016/8/19 18:28:26    


  第一部分  乐都区教育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5年度部门决算 附表9

第三部分 乐都区教育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乐都区教育局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为机构改革后“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家和各级政府的教育政策法规,落实科教兴区的发展战略,研究和编制全区教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拟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指导并协调实施;研究和起草地方教育工作的有关政策和意见,并组织实施。

2、统筹规划和宏观管理全区普通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师资教育、特殊教育、学前教育工作,依法组织对全区中小学校办学水平的检查和评估,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负责审批社会力量办学和年度评估;协同乡镇政府搞好农村成人教育工作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组织教育督导与评估;考核乡镇政府管理教育的实绩。

3、负责全区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推进中小学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全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教师表彰和奖惩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机构编制、人事调配、劳动工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考核、任免有关学校(单位)的管理干部。

4、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的预算方案、筹措教育经费,负责教育拨款,拟订教育基础投资规划;负责统筹、使用和管理财政下达的教育经费;综合管理教育系统固定资产和教育技术装备工作;在区政府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5、组织、管理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的招生、教学及学籍管理;管理教育系统学历教育及其考试、考核工作,做好继续教育工作。

6、负责我县参加全国普通高等(中等)招生考试的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组织等工作,组织高中会考。

7、规划、协调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指导、管理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与文化艺术、国防教育以及文明校园的评估工作。

 8、综合管理教育系统学校安全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学校(单位)的校园治安管理工作,落实学校安全防范措施。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综合管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9、指导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综合指导全县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0、负责指导教育系统工会建设及妇联、共青团、少先队工作。

11、负责全区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12、负责全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宣传和推广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语言文字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并监督检查国家通用的语言文字、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实施,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13、承办区委、区政府以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5年度决算编制范围包括各级预算单位42个。其中二级预算单位41个(详情见附表)。各级单位年末人数4244人,其中在职人员2828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1416人,其他人员172人。

第二部分 乐都区教育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乐都区教育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乐都区教育局2015年度收支总决算**万元,比2014年收支总决算增(减)**万元。主要原因是:(说明收支增或减的主要原因)。其中:

(一)收入总计65014.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62804.2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26.3万元,为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3、事业收入1346.9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例如:乐都一中向学生收取的学杂费、信息技术费、取暖费,用于学校开展日常教学工作所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取暖费、交通费、培训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等。            4、其他收入836.78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例如: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取得的资产出租收入和投资收益。

5、上年结转和结余1120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即包括财政拨款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69792.8万元。包括:

1、教育(类)支出56028.6万元,主要用于教育局机关及所属学校教育教学等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29.7万元,主要用于教育离退休人员工资开支。

3、住房保障支出()支出2248.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和发放的住房公积金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4、结转下年6421.4万元,为本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拔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 关于乐都教育局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化情况。乐都区教育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7258.3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的97%2015年决算数比2014年增加22450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消化了上年结转结余支出。二是2015年财政收入比上年增加10067万元,主要是项目资金和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2015年乐都区教育局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教育(类)支出53512.3万元,占8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29.7万元,占1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2248.4万元,占4%

(三)资产情况。2015年年末教育系统车辆10辆,资产总额100786.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73759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下级单位上缴收入:指所属的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管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一般公共服务()档案事务():**机关档案管理方面的支出。

()教育() 普通教育()

1、学前(小学、初中、高中、职业、其他普通教育)教育:指所属幼儿园(各级各类学校)用于教学等方面的支出。

2、干部教育:指所属干部教育单位用于教学方面的支出。

(十一)科学技术()应用研究():指所属科研单位用于社会公益研究、高技术研究筹方面的支出。

(十二)科学技术()科技条件与服务():指所属科研单位用于改善科技条件方面的支出。

(十三)科学技术()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指用于

科技业务管理、培训方面的支出。

(十四) 文化体育与传媒() 新闻出版():指用于所属新闻等单位的支出。

(十五) 文化体育与传媒()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指所属出版单位用于文化产业发展的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指用于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3)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方面的支出。

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未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十七)医疗卫生()公立医院()

1、行业医院:指所属医疗卫生单位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指所属医疗卫生单位用于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方面的支出。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

1、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购房补贴:1998年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以后,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规定,向无房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

(十九)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乐都区教育局2015年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