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乐都区财政局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为机构改革后“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5年度决算编制范围包括各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二级预算单位3个(详情见附表)。各级单位年末人数61人,其中在职人员53人,退休人员7人,其他人员1人。
第二部分乐都区财政局2014年决算表
附表10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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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乐都区财政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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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乐都区财政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乐都区财政局2015年度收支总决算:收入9846.83万元,支出8193.85万元;比2014年收支总决算收入8094.9万元增加1751.93万元,比2013年支出数6459.7万元增加1734.15万元。主要原因是:农发项目投入增加。其中:
(一)收入总计9846.8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8184.81万元,为省财政当年拨付资金。
2、其他收入26.87万元。
3、上年结转和结余1635.15万元。
(二)支出总计8193.85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27.91万元,主要用于三公经费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公共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1.46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3、农林水等支出4208.1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等方面的支出。包括行政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36.4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和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5、交通运输、金融支出、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319.91万元。
6、结转下年1652.98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拔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
关于乐都区财政局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化情况。乐都区财政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193.85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的99%。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2015年乐都区财政局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行政运行支出4284.8万元,占52.3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1.46万元,占1.2%;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36.47万元,占0.4%;;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27.91万元,占3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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