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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都县政府信息公开2008年度工作报告
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政府:http://www.jyschl.com    来源:    创建时间:2009/5/20 17:12:37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施行以来,乐都县政府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全县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县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2008年,县政府共发布各类信息1271条,其中各乡镇、政府各部门发布信息840条,占总数的66%,政府信息网站发布信息431条,占总数的34%。政府信息网站发布的信息中,政务信息栏目发布信息158条,图片新闻栏目发布信息12条,行政执法依据梳理栏目发布信息15条,新农村建设栏目发布信息60条,发布服务市民信息55条,服务企业信息39条,服务旅游信息16条,服务公务员信息7条,其它栏目发布信息84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08年度,我县未接到公民提交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表。

(三)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2008年,我县因未接到公民提交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表,所以没有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四)对2003年以来政府信息梳理及公开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职责和法定程序,以及由近及远、先易后难的原则,我办组织人员对2003年以来政府信息进行了全面梳理,科学界定,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要求,完成了信息分类归档工作。

(五)信息公开的形式。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县采用政府网站、公共查阅场所等多种信息公开的形式。

1、门户网站。在《条例》实施后,对乐都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全面改版扩容,按照要求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标识和入口链接,并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页,专页中设置了 “指南与目录”、 “依申请公开”、 “信息公开制度”、 “信息公开意见箱”等二级栏目。此外,在网站首页设置了政府机构、领导之窗、政务要闻、图片新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招商引资、办事大厅、新农村建设、政府文件、应急管理、公告通告等栏目。公民通过“依申请公开”子栏目,可以向各政府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通过相关栏目可以查阅县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公共查阅场所。指定县档案馆为政府公开信息查阅场所,分别配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设施,增设政府信息公开资料专柜。2008年,县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接受政府信息纸质文件181件。同时,我县还要求各乡()、县直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在机关档案室、阅览室、文化站、办事服务大厅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为公众提供政府信息查阅、检索服务。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建立领导和工作机制。成立了以主管副县长为组长,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上下联动、横向联系的政务公开工作体系。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也都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成立或制定相应机构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二)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根据《条例》的要求,编制了《乐都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乐都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发布。及时下发了《转发行署办公室转发青海省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代码的通知》(乐政〔200832号)、《关于印发乐都县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及相关部门职责的通知》(乐政办〔200845号)等文件,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三)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一是抓动员。县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全县《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培训会上予以强调,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086月,县政府组织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在县政府四楼会议室参加地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培训电视电话会议,并在会后召开实施《条例》动员会议,就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准备工作行动员和部署。二是抓宣传。充分利用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宣传《条例》实施的目的、意义,为《条例》的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三是抓学习培训。在组织有关人员参加行署组织的《条例》学习培训的基础上,举办了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负责人和业务人员参加了《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了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的思路

经过一年的实践,虽然我县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多数乡镇、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工作较为被动;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较多,我县还没设立专门股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运作模式不是很成熟。今后,我县将按照省、地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有效开展。一是参照兄弟县的做法,结合实际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有计划、有步骤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公众的申请、咨询有人受理、按时答复。三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细化考核指标,加强考核评议。四是进一步加强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适时召开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政府信息工作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明确具体工作职责、任务和目标,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岗位意识和责任意识,熟练浏览和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各类信息。五是进一步做好县政府信息网站的信息更新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同政务信息化建设紧密结合,充分利用县政府信息网这一载体,把政务公开的任务要求、政策规定、措施办法以及服务承诺、责任追究等在更大的范围,以更加快捷的形式,及时全面地向群众和社会公开,力求群众在第一时间内获得政府的各类最新信息,真正发挥政府信息网站的作用。

 

  

                          二00九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