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海东市乐都区政府信息公开2015年度报告
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政府:http://www.jyschl.com    来源:    创建时间:2016/4/9 16:30:4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海东市乐都区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11日至20151231日止。本报告在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yschl.com)进行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乐都区古城大街50,联系电话:0972-8625478

一、概述

2015年,乐都区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有效推动了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纵深发展,促进了阳光政府、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围绕健全领导机制、完善公开制度、规范公开程序、拓展公开渠道等方面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区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的一件大事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乐都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任组长,指定分管领导和主办人员,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并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保障,为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加强公开内容审查,确保信息及时发布。区政府办公室按照《海东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查制度,主动公开区政府及办公室不涉密的规范性文件、部门动态、各乡镇、各部门要闻等信息,确保重要的、有价值的、应该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做到不重不漏。在区政府门户网上提供了依申请公开的流程、互动交流等服务。
  
(三)切实加强信息沟通,保障网上投诉办结。一是做好与领导的沟通。每天按时接收区长信箱、网民留言,每周向领导反馈处理情况,每月编发《海东市乐都区政府门户网站网上留言办理情况通报》;二是做好与承办单位的沟通,及时了解区长信箱、网民留言等相关内容承办情况,并督促其按时反馈;三是做好与网上投诉人的沟通,及时与投诉人联系并了解情况,严格按照网上投诉办理期限将处理结果回复留言人。

(四)公布政府权力清单,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快职能转变以及推进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对国务院、省政府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取消和衔接,并依据撤县设区后区政府部门、单位职能设置变化情况,对各部门、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逐项严格审查、梳理、清理、调整和确认,公布权力清单。截至目前,共承接上级部门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94项,取消6项,下放给基层派出所和工商所3项,清理后保留83项,承接基础上共保留167项。通过行政审批改革,提高了办事效率。

(五)狠抓督导检查落实,改进信息公开工作。一方面,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督促整改;另一方面,广泛搜集和听取群众对政府信息工作的意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逐条登记,认真调查处理,不断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高政府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区政府累计以各种方式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6596条,其中政务类信息79条,占1.2%,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6条,占0.24%;财政公开类信息73条,占1.1%;统计数据类信息59条,占0.89%,其它类6369条,占96.5%

信息公开以区政府所履行的政府职能为依据,并做到突出重点,兼顾全面,适当平衡,较为全面、客观地反映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全年未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信息和不完整信息。

2、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主动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 17 次,回复区长信箱和网民留言51条,政府网站在线访谈51次,妥善回应公众质疑、及时澄清不实传言、重大突发事件信息,积极加强与公众的互动沟通,努力将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各类信息发布平台建成对外宣传的窗口、通达民意的桥梁。

全区共设立公共查询点2处,已建立政府门户网站3个、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和网上留言。全区严格遵照落实有关政策,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逐步增进对政策法规的了解。

对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不存在操作不规范的情况。

(二)公开形式

1、政府门户网站

2015年,区政府办公室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开设了走进乐都、领导之窗、政务公开、公共服务、招商引资、政民互动、依法行政、政务直通车、乐都新闻、动态信息等专栏。

2、其他形式

区政府办公室通过信息化动态简报、杂志、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全区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0件,申请办理10件,申请答复10件,答复率达到100%

四、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全区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9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9 件,被依法纠错 0 件,其他情形 0 件;行政诉讼14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12件,被依法纠错 0件,其他情形 2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题材有待丰富,需更加贴近广大市民群众的工作生活实际。

2、主动公开手段方式不够丰富,公开的形式还有待拓宽和创新;信息发布和更新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加强监督检查;继续扩展交流平台,加强网络资源的交流与共享;科学配备人员,明确分工,规范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附:海东市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28日



    海东市乐都区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6596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66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24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2248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2014121日开通)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51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5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10

  (一)收到申请数

10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10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二)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9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9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14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12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2

六、举报投诉数量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3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2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

  2.兼职人员数

5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5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