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码
PAXMZ05-08
项目名称
因公牺牲审批
实施主体
海东市乐都区民政局
审批对象
现役军人、国家公职人员家属
设定依据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 第 413 号2011.07)
《青海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第29项(省政府101号令 2014.4.23)
收费依据
及标准
不收费
办结时限
法定期限为3个月,承诺期限自收到备案文件之日起45天
需提交的材料
家属申请、原单位(部队)申请及证明材料、因公牺牲人员身份等基本材料(原工作单位、户口、身份证及号码)、其家属证明材料及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承办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海东市乐都区民政局双拥办 联系人:权慧章
联系电话:0972-8624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