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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事指南
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政府:http://www.jyschl.com    来源:    创建时间:2017/12/6 9:37:40    

编号:乐公服第2017002号

一、办理依据

省教育厅及国开行青海省分行关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有关文件

二、办理对象及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三、办事条件及需提交的材料

1.户口簿、身份证

2.新生录取通知书或学籍所在学校就读证明

四、办理流程

1.填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表”

2.学校信息录入人员录入信息。

3.打印贷款合同,学生、共同借款人核对签字。

五、联系方式

受理、办理机构:乐都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地点:乐都区碾伯镇滨河北路

邮编:810799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

联系电话:0972-8620053

投诉电话:0972-8624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