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乐公服第2017064号
一、 办理依据
青人社厅发〔2015〕157号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
二、办理对象及范围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职)
三、办事条件及需提交的材料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征缴通知单
四、办理流程
参保单位持所需材料到社保局机关事业保险办公室办理
五、办理时限
当月15日前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联系方式
受理、办理机构:乐都区社会保险服务局
地点:乐都区碾伯镇滨河路21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72-8626328
传 真:0972-86226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