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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领取办事指南
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政府:http://www.jyschl.com    来源:    创建时间:2017/12/6 15:49:01    

编号:乐公服第2017058号  

一、办理依据
国务院令第258号《失业保险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

二、办理对象及范围

(1)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2)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3)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4)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办理

三、办事条件及需提交的材料

(1)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2)求职登记表;

(3)身份证复印件;(4)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5)个人申请;(6)个人邮政储蓄账号;

(7)就业失业登记证首页及核定页复印件;

(8)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资料;

四、办理流程

持所需材料到区社保局失业保险办公室办理

五、办理时限

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联系方式

受理、办理机构:乐都区社会保险服务局

地点:乐都区碾伯镇西关街3号二楼失业保险办公室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72-8620090

  真:0972-8622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