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监总局令18号令》
1、工商营业执照;
2、采矿许可证;
3、法人代码证;
4、开采设被安全证;
5、安全评价报告;
6、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专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复印件;
7、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8、立项报告及批复;
9、地质灾害、评价报告;
10、企业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