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健全机制,强化学前教育管理。一是从区政府到教育部门、乡镇中心学校均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形成学前教育工作政府全力推进、教育部门负责落实、学校专人管理的工作机制。二是定期召开学年度全区学前教育工作总结表彰会,明确阶段性工作思路、总结经验褒扬先进。研究制定了《乐都区幼儿园管理办法》《乐都区幼儿园教育教学常规管理要求》《乐都区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规范指导》等制度,对幼儿园常规工作、安全管理、教育质量提出具体要求和考核细则。三是建立了幼儿发展水平和幼儿保教质量科学评价机制,包括生活、学习、运动、游戏四大板块,注重生活自理能力、人际交往、良好习惯、兴趣趋向等方面的评价。四是健全幼儿园年检制度和类别评估管理制度,每年进行一次年度检查和考评,每两年进行一次类别评估,其结果除与奖惩挂钩外,直接与收费标准核定、经费拨付挂钩。五是参照普九经验,划定片区,将学前教育管理及普及任务分解到各乡镇中心学校和幼儿园,实行目标责任管理,每学年进行全面考评,考评分计入年度综合考核总分。
三、多管齐下,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一是通过外出培训、开展教学技能比赛等方式搭建学习平台,不断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截至目前,已有136名教师取得了幼儿教师资格证,占比达到76.4%。二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对教师常规工作、工作纪律提出明确要求,并进行考核评估。三是通过落实中央财政补贴、缴纳保险等措施,着力提高幼师工资待遇,稳定教师队伍。目前,中央财政每人每年补贴15000元,2012年起为教师全额缴纳养老、医疗、生育、工伤保险,2015年落实了每人1000元的取暖补贴,学前教育教师人均年收入达23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