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区不动产登记工作,保障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乐都区紧密结合“放管服”改革要求,以“统一登记、便捷高效、保护权益、服务群众”为宗旨,强化业务培训,优化登记流程,提升服务效能,严格做好权籍调查、资料审查、业务审核、登簿发证等各项工作,着力构建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不动产登记体系,全力推动不动产登记工作顺利有序开展。截至目前,全区共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4254宗,颁发不动产权证书1550本,出具不动产登记证明2704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