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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服务对象:
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 2017/9/3
 
 
 
 
 
 
 
乐政办〔2017〕148号
 
关于印发乐都区2017年投资和项目工作
“秋季攻势”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乐都区2017年投资和项目工作“秋季攻势”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830


乐都区2017年投资和项目工作“秋季攻势”

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为更加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秋季攻势”计划安排部署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省经济工作视频会议 精神的贯彻意见》提出的“全年固定资产投资确保完成12%的增长,力争完成14%以上的增长”的目标任务及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市投资和项目工作“秋季攻势”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东政办〔2017175号)文件精神,围绕中央预算内项目,市重点项目,东部城市群、节能减排、光伏、房地产、生态环保整改等方面,集中力量打好秋季攻势最后一战,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十三次党代会、市委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围绕“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牢牢把握“四个转变”发展理念,始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抓住东部城市群建设历史机遇,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把投资拉动作为稳增长、调结构、培育新增长点的关键抓手,结合省政府“710”工作制度要求,集中精力解决投资和项目建设上存在的问题,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加速推进项目落地建设,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夯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一)目标任务。全区上下围绕年初确定的“固定资产

投资170亿元,同比增长15%的目标任务”,集中开工65个项目,总投资57.43亿元,2017年完成投资21.6亿元。其中,9月开工55个项目,年底前完成投资15.19亿元;10月开工10个项目,年底前完成投资6.41亿元。各单位要按照目标责任和时间节点要求,强化要素保障,做好项目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所有项目应开尽开,形成各行各业大建设的场面,实现投资和项目工作秋季攻势百日大会战的目标。

(二)主要任务。根据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促投资、稳增长各项决策部署,集中精力解决投资和项目建设上存在的问题,确保圆满完成年度投资目标任务,现提出如下重点工作任务。

1.集中开工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结合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相关要求,各项目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实时跟踪项目进展、计划执行等情况,着力推动乐都区湟水河治理、乐都区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等18项、总投资1.79亿元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按期开工建设,年底前完成投资0.33亿元。其中,9月开工14个项目,年底前完成投资0.19亿元;10月开工4个项目,年底前完成投资0.13亿元。

2.集中开工一批市级重点项目。全面抓好乐都区大麦沟水库工程、乐都区市政道路桥梁项目、海东大道1号桥至水磨营大桥湟水河道综合治理工程、G109平安巴藏沟至乐都洪水段拓宽改造工程、海东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利用亚行贷款项目-乐都非主城区河道治理工程、乐都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等6项、总投资30.75亿元的市级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促使项目按期开工,年底前完成投资7.97亿元。其中,9月开工3个项目,年底前完成投资2.4亿元;10月开工3个项目,年底前完成投资5.57亿元。

3、集中开工一批东部城市群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加快推进乐都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综合项目、乐都工业园区纬二路、乐都区引胜桥、乐都区文化一街、乐都区朝阳山山体公园等23项、总投资8.2亿元的东部城市群专项资金项目建设,年底前完成投资5.25亿元。其中,9月开工21个项目,年底前完成投资4.56亿元;10月开工2个项目,年底前完成投资0.69亿元。

4、集中开工一批光伏项目。协调做好瑞德兴阳、星光新能源20兆瓦光伏发电等3项、总投资4.94亿元光伏项目的前期手续办理工作,确保9月底全部开工建设,年底前完成投资4.94亿元。

5、集中开工一批节能减排典型示范项目。加快已下达投资尚未开工的乐都区滨河北路两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乐都区慢行系统一期工程、乐都区引胜路等道路风光互补照明示范工程、乐都区文教路等道路两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等8项、总投资2.11亿元节能减排项目的前期工作,确保按计划开工,年底前完成投资0.76亿元。其中,9月开工8个项目,年底前完成投资0.76亿元。

6、集中开工一批生态环保整改工作市级融资资金项目。督促乐都沿湟水河排污口改造、乐都区环湖赛交通沿线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乐都区农家乐餐饮业废水处理设施项目等3项、总投资0.68亿元的生态环保整改项目尽快完成前期工作,确保9月底前开工建设,年底前完成投资0.16亿元。其中,9月开工2个项目,年底前完成投资0.14亿元;10月开工1个项目,年底前完成投资0.02亿元。

7、集中开工一批房地产项目。结合贯彻省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青政〔201558号),紧盯目标,狠抓落实,加快推进乐都饮食城旧城改造、乐都区鑫盛隆源三期、乐都区交通花苑、乐都区丽水湾三期等4项、总投资8.95亿元的房地产项目前期工作,年底前完成投资2.2亿元。其中,9月开工4个项目,年底前完成投资2.2亿元。

三、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责任,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抓紧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确保责任到人,目标到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项目工作机制,全力做好协调服务和检查督导工作,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扎扎实实地推进项目建设。

二是强化协调服务。区交通、水利、林业、住建、文化旅游体育等项目主管单位,要加强督促检查和技术指导力度,确保项目按计划顺利推进。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环保等部门要围绕项目建设,协调配合,搞好服务,切实解决好项目用地、环评、规划审批等。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与统计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了解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及投资进度,及时准确、实事求是地对项目投资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和上报,做到项目应统尽统。

三是强化奖惩机制。实行“月通报、季督查、年考核”制度,加强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联合区委区政府督查室,每月对各相关部门投资完成、项目开工、项目建设进度等进行督促检查,并对相关情况进行全区通报,结合每月督促检查及每季度督查情况,年底对各相关部门投资目标责任进行全面考核,兑现奖惩;对未完成投资目标任务的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对工作落实不力、整改不力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