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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服务对象:
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 2017/9/4
 
 
 
 
 
 
 
乐政办〔2017〕155号
 
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关于关于青海高原暨河湟第二届特色农产品展交会环境卫生
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制定的《青海高原暨河湟第二届特色农产品展交会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日

 


青海高原暨河湟第二届特色农产品展交会

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7年9月1日

 

青海高原暨河湟第二届特色农产品展交会2017年9月8日至12日在海东市乐都区体育中心举行。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知名度,确保青海高原暨河湟第二届特色农产品展交会在干净、整洁、优美环境中顺利举行。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思想

坚持全民参与、部门协调的原则,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在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中的组织协调作用,加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力度,突出重点、集中整治,彻底治理脏乱差问题,切实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青海高原暨河湟第二届特色农产品展交会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组织领导,成立以区委常委、副区长宋剑为组长,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史建荣为副组长,各乡镇、区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农展会期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决策部署和督导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史建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处理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事务。

、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环境卫生整治,进一步规范建设工地管理,整顿加强农贸市场、公共场所、沿街市容秩序,清理和整顿占道经营、倚门经营、违章搭建、牛皮癣、乱发小广告等违法行为,不断完善公厕等环卫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卫生保洁制度,积极推行标准化、精细化、常态化管理,消除城乡环境“脏、乱、差现象,提高城文明程度、公民文明素质、群众环卫意识,为青海高原暨河湟第二届特色农产品展交会创造优美环境。

、整治任务

(一)环境卫生整治

1.会场及会场周边、嘉宾住宿宾馆周边环境。在展交会场30名(场内20名、场外10名)环卫工人进行清扫保洁,及时清理会场内垃圾。加大对会场周边排洪沟、绿化带、车行道、人行道及死角垃圾进行清理;会场内设置11座公厕,每座公厕配备1名工作人员进行保洁。对公厕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及时维修维护公厕设施设备,确保厕内设施、设备无破损,屋顶、地面、墙面、贮粪池保持完好,配置洗手设施、镜子等,保持采光、照明和通风良好,无明显臭味;嘉宾住宿宾馆周围加派适量环卫工人,加大保洁力度清扫保洁达到“六无”、“六净”标准车行道、人行道、树池、绿化带内无杂物、烟头、纸屑、浮土、积水。路面、绿化带、树池、路沿石、雨水篦子干净,果皮箱、护栏、花箱等各类公用设施无破损、整洁干净;严禁焚烧垃圾;严格实行生活垃圾密闭运输,加大对城区所有街道洒水降尘力度。加大湟水河城区段、高速路口、文教路、民生路、引胜路口排泄沟垃圾清理。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完善农贸市场内部管理机制,完善场内环卫设施,落实卫生保洁措施,全面开展清理垃圾、除污排水、规范摊位,引导入市经营,规范车辆停放,保证市场内外道路畅通,规范市场秩序。(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经营性公共场所环境卫生。所有餐饮店、宾馆、美容美发店、网吧、茶屋、歌厅等经营单位设施齐备,卫生达标,亮证经营,严格按照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的要求,设立整齐美观的店招,门前无垃圾、无污水、无占道经营。(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小区卫生整治。整治小区内的乱搭乱建、乱披乱挂、乱堆乱放、乱涂乱画、乱扔乱倒现象。彻底清理积存垃圾,小区道路、绿地、水面、公厕、楼道保洁及时到位,无积尘、污迹、无垃圾,无卫生死角。垃圾桶(箱)、楼梯扶手、外墙面及其他公共设施及时清洗,外表整洁美观。对损坏的公共设施进行修缮、刷新,配置足够数量垃圾桶(斗),疏通雨、污水管道和化粪池,做到完好畅通,不堵塞,不外溢。绿化美化到位,花坛、花池整修完好,无破损,无裸露黄土。维修美化小区围墙、栅栏。建立健全并落实小区清扫保洁、巡查监督等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责任单位:区房产管理局)

5.城中村、城郊村、无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卫生。发动村官、社区群众,清理存量垃圾及乱贴乱挂物品,并安排专人做好日常保洁。(责任单位:碾伯镇人民政府) 

6.绿化美化整治。对城区主要街道、广场、体育场周边、主要节点、道路沿线的花坛、景点进行管护保养。对所有已枯死草花进行更换,绿化带内杂草清除;歪树、死树的纠正和补栽;绿化带、行道树尘土的清洗;绿化护栏修补。(责任单位:区林业局)

7.开展爱国卫生活动。从8月25日开始开展爱国卫生活动,各成员单位负责对责任区内环境卫生每周进行一次清扫。(责任单位:区爱卫办)

8.交通沿线环境整治。各乡镇、单位根据《海东市乐都区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实施方案》(乐办发〔2017〕73号交通沿线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分工,继续延长整治时间,加大整治力度,清除区、乡道公路、铁路、高速、国道沿线乱堆乱放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提高交通沿线环境的洁化程度。

(二)经营秩序整治拆除更换影响市容市貌的各类广告和招牌依法拆除临街破旧、未经审批或审批过期的楼顶、墙面、沿街立柱、灯箱等广告条幅及门头牌匾,及时清理店外临时招揽牌。清理乱挂乱堆。清理悬挂在楼体、街道、临街铺面的横幅、条幅。整治店铺门前乱堆乱放商品和杂物、乱泼污水及在树木、墙体乱挂乱晒衣被、拖把等现象。加大东门巷、东大桥等地洗车行业整治力度,不得户外洗车、污水外流、店外晾晒毛巾、坐垫等,关闭不具备经营条件的洗车行。严禁高音促销。严禁利用高大声响促销噪音扰民。严禁占道经营。对城区内“门前三包”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证“门前三包”落实到位。加强中心广场等各游园广场、西大桥、东大桥、文化街、文教路、109国道、鲁大复线西出口周边市容市貌整治工作,清理车行道、人行道上的车辆销售、废旧轮胎、石材、木材、铁件、火炉、建筑材料及各类垃圾。严禁在新乐大街、饮水路北口、西门桥、广场路、新乐商城门口、饮食城门口、北门路、碧水源安置区及蚂蚁山人工湖周围等处从事烧烤经营活动。取缔无照经营。依法取缔无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洗车行、修理铺、水果摊、修鞋点、烧烤点等。(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碾伯镇人民政府

(三)交通秩序整治规范停车。停车点(场)车辆要规范有序停放,加大古城大街、新乐大街、迎宾大道、西关大街及体育场周边人行道、车行道临时停放车辆秩序整治,车辆停放车头方向一致,车尾一条线;严厉打击在未设停车场(位)的车行道、人行道、公共消防通道等停放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为。整治车辆乱停乱放。整治李家庄、东大桥、迎宾大道、西关大街等车行道、人行道内货运及工程车辆乱停乱放现象;清理滨河南北路、109国道(含文化街)、东门巷、西关大街等处未划定临时停车位占用人行道、车行道及村道主入口乱停乱放车辆。严厉整治在城区未设停车场(位)的车行道、人行道、公共消防通道及村道主入口等乱停乱放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为。(责任单位:区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四)建设工地整治美化工地围挡。督促更换、修补城区各工地围挡破损、乱涂乱画的喷绘规范工地行为。工地道路要进行硬化处理,并配置冲洗设备,保持场地出入口整洁、完好;场内环境卫生良好,无积水、污水外溢;施工车辆不得携带泥浆上路;各种建筑材料摆放整齐,不得占用城市道路。道路开挖、市政维修、绿化建设等要围挡作业、规范管理、文明施工,施工材料不得乱堆乱放,设立安全警示,工程竣工后要及时清运建筑垃圾,拆除各类暂设设施,保持市容环境卫生整洁。(责任单位: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在城区内进行建设或者从事其他产生扬尘污染活动的单位,必须按照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采取洒水、覆盖、绿化等防治扬尘的措施,严防扬尘污染(责任单位:区环境保护局)加强渣土运输管理。加大巡查力度(特别是夜间),公安、交通、城管联合严厉打击工程车辆、渣土运输车、商砼车抛洒滴漏、带泥上路。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应具备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并按指定线路、时段运输,严禁沿途丢弃、遗撒、滴漏,对污染环境者坚决做到严管重罚。(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

(五)墙体污染整治清理城区所有临街墙体粘贴的“牛皮癣”广告(责任单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修补更换城区各自区域墙体破损和乱涂乱画的喷绘(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六)市政道路设施整治及时检修污水管道、雨水篦子、井盖、大理石护栏等市政设施,保证市政公共设施正常使用;对城区人行道、车行道坑洼道路进行修补,保持路面平整(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七)楼体亮化对城区楼体亮化进行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对亮化设施进行维修,所有楼体的亮化开启时间:201797日至913晚20:30。(责任单位:区房产管理局)

(八)客运车及站牌整治加强公交站牌设施管护,城区重点街道公交站线路醒目、干净整洁,及时对破损的设施进行修复、更新。加强客运车辆司乘人员管理,客运车辆内设立小垃圾收集桶,搞好车内卫生,保持车身整洁美观;禁止向车外乱扔、乱倒垃圾。(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九)展交会参观点环境整治。瞿昙镇做好参观点周边环境整治工作;高庙镇做好柳湾参观点周边环境整治工作;雨润镇做好农业园区周边环境整治工作。(责任单位:瞿昙镇、高庙镇、雨润镇)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为青海高原暨河湟第二届特色农产品展交会创造优美环境,也是提升城市品位、增强市民文明素质的一项重要举措,各责任单位要精心组织,明确分工9月6日前完成整治任务,并巩固整治成效。同时,各单位之间要密切协作,联合行动,形成整治工作合力。

(二)大力宣传,再造氛围。各责任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广泛开展宣传造势工作,宣传部门及时报道环境卫生整治的动态、进展和成效。对经过宣传、教育仍然不服从整治的商户、公司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

(三)加强督导,有效推进。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加强督查,对敷衍塞责、推卸责任、组织不力,整治工作无起色的要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