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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服务对象:
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 2017/9/1
 
 
 
 
 
 
 
乐政办〔2017〕153号
 
关于印发乐都区2017年综合医改实施方案
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乐都区2017年综合医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831

 


乐都区2017年综合医改实施方案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二〇一七年八月)

 

为扎实做好综合医改各项工作,在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等5项制度建设上取得新突破,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巩固成效、探索创新、重点突破、全面深化”的基本原则,以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创新人事分配新机制、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为重点,强化医保、医疗、医药“三医”联动,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和明显成效。

二、改革目标

在巩固已有改革成果的基础上,全面建立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制度框架,公立医院的管理运行、人事薪酬、服务价格、医保支付等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平均增长幅度控制在10%以下,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下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患者自付医疗费用占总医疗费用比例较上年度有所下降,医院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收入)在医院医疗收入占比提高到35%及以上。强化医疗质量管理,推进临床路径规范化管理,临床路径管理覆盖70%以上的出院病例数。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1.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成立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区长任第一副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医改领导小组。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各级党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把医改纳入全面深化改革中同部署、同要求、同考核,切实落实政府对医改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全面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落实对中医、民族医的投入倾斜政策。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以公立医院为主,社会办医为辅,落实公立医院的公益性。

2.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服务能力

1)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加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能力建设和学科建设,重点加强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相关专业科室以及紧缺专业临床专科建设,进一步降低县域外就诊率。开设老年科和心理治疗门诊,更好地为特需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区中医院充分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重点强化针灸、康复、骨伤、肺病科等科室建设,探索中医药服务新模式。

2)健全完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制度。强化医院内部管理,将医疗纯收入(毛收入减医疗成本)结余部分的30%用于绩效,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全面提升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县域内就诊率达到80%以上。按照“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建立健全绩效考核信息系统,规范考核流程,做到考核过程和结果公开、公平、公正,重点向临床和业务骨干、关键岗位和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严禁超人员总量违规进人。严格执行国家养老保险政策,保障职级待遇的公平、公正,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3.建立科学有效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1)构建公立医院运行管理新机制。落实省上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健全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落实独立法人地位和经营管理自主权,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离,探索有效的组织形式,加强政府对公立医院的宏观管理。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领导,提升公立医院党组织建设水平。探索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相互促进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治理机制。探索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和院长年薪制。

2)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探索建立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健全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和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区财政根据医院提供医疗服务的数量和质量,统筹考虑落实药品零差率、医疗服务和医保收入、医院运行成本等因素,拨付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和区第二人民医院人员经费。对符合医院发展规划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及对口支援、公共卫生服务等发生的费用,由区财政给予专项补助。全面推行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降低医院运行成本,提高运行效率,提升医院精细化管理水平。

3)开展公立医院编制管理改革。创新公立医院编制管理方式,完善编制管理办法,结合卫生行业实际,充分考虑社会需求、事业发展和队伍建设等因素,根据省、市制定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合理核定人员编制总量。在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规模、标准的基础上,全面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落实对中医、民族医的投入倾斜政策;核定区人民医院床位数400张、中医院100张,区人民医院人员总量600人、区中医院150人,落实编制备案制管理,对核定的临聘人员工资给予一定的财政补助,逐步提高临聘人员待遇水平,减轻医院负担。

4)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探索推行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制定院长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作为院长绩效考核的依据。从社会效益、医疗服务、综合管理、可持续发展四个方面建立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院长绩效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于次年第一季度完成上年度院长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医疗责任事故、追责的违法违纪案件,在绩效管理考核中弄虚作假,经查属实的,实行单项否决。

4.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建立健全公立医院医疗费用控制监测和考核奖补挂钩机制,分类确定控费指标,定期公示控费效果。落实处方点评制度,对辅助性、营养性等高价药品列出具体清单,实施重点监控。各医疗卫生机构把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作为推进医改的重要内容,强化措施,规范行为,加强监管,确保医保经费合理支出,降低医疗成本,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增长;强化医疗质量管理,推进临床路径规范化管理,规范临床诊疗行为,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因病施治,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组织实施具体病种临床路径,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控费指标和措施落实。

5.加快发展中医药服务

进一步落实扶持中医药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以城乡基层为重点加强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中医药服务的可及性。建立健全医疗、保健、教育、科研、文化、产业"六位一体"的中医药联动发展模式,重点发展以健康养老、养生保健、慢病康复、健康旅游等业态为重点的中医药健康服务。创新中医医疗服务模式,推进多种方法综合干预,推动医疗服务从注重疾病治疗转向注重健康维护,发展中医治未病、中医康复等新服务。

 (二)夯实分级诊疗制度

不断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综合施策,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区、乡、村合理就医新秩序。

1.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新模式。积极推进和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全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和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省市指标。积极做好高血压、糖尿病、脑血管意外后遗症、肺源性心脏病、慢性支气管炎、恶性肿瘤、慢性肾病 、结核病、冠心病9种疾病双向转诊工作。

2.健全完善医疗联合体。进一步做实做细医共体建设,通过医共体内管理、技术、人才等资源的纵向、横向流动,推动优质资源下沉,有效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服务能力。组建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牵头,覆盖第二人民医院和21个乡镇卫生院的2个医疗共同体,充分利用信息化网络开展双向转诊工作,进一步促进合理就医格局形成。探索开展医联体内部医保打包付费方式。鼓励医师开展多点执业,到基层开设门诊。

3.建立长效对口帮扶机制。积极协调做好与省内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根据新的对口支援工作安排,协调做好与无锡市三级医院的对口支援衔接工作,确保对口支援力量不减、规模不变,进一步提升帮扶的质量和效益。巩固对乡镇卫生院的全覆盖的对口帮扶机制,继续加大帮扶力度。

4.大力发展远程会诊。充分利用好已建成的公立医院远程会诊系统,在中心乡镇卫生院和其他具备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开通远程会诊系统,切实发挥远程会诊、培训、帮教作用,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二级医疗机构建成区域性的医学检验中心、医学影像中心,全面承担医联体内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的检验、影像等工作。

5.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继续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强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探索推进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县管乡用、乡管村用。进一步提高村医报酬,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全面实施基层中(藏)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6.切实加强医务人员培训培养。继续实施好农村牧区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项目和订单定向免费培养乡村医生项目,并做好当年度定向生毕业接转就业工作。加大规范化培训力度,按要求选派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儿科、精神科、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

(三)提升全民医疗保障水平。积极推行复合型付费方式改革,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健全完善多方协商谈判机制,探索在医联体内医保费用打包支付,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1.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标准。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区财政按规定比例给予补助。全面落实大病医疗保险制度。

2.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为主,按人头、按床日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型付费方式,探索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按病种付费病种数不少于100个。实行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的基金支出比达到80%

3.健全完善商保经办医保服务工作。加快推进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经办服务工作,配合省、市级做好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医保服务的管理及考核工作。

4.加快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根据省上统一安排,加强本地区职工医保业务系统和核心平台升级改造,完成定点医疗机构库、异地就医人员备案库建设。加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人员和信息化专业人员队伍建设。

5.推进健康扶贫工作。全面落实《海东市精准扶贫健康保障工程实施方案》,有效解决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返贫问题,降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医保起付标准。进一步提升医疗救助水平,提高贫困儿童救助报销比例,提高重特大疾病救助力度。推进精准康复服务行动,为困难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

(四)完善药品和医用耗材采供机制

1.实行药品采购“两票制”。按照省上统一安排,全面推行“两票制”,督促落实辖区内药品流通企业认真做好“两票制”工作。药品配送率达到98%

2.提高药品供应保障能力。建立健全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体系,认真做好低价药、急救药、妇儿药等药品监控工作。全面开展在医联体内集中带量采购、集中配送、集中结算模式。

3.积极推进医药分开。积极落实“九不准”、“十六禁”等综合措施,切断医院和医务人员与药品、耗材间的利益链,医疗机构应按照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并主动向患者提供,不得限制处方外流,患者可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同时,加强对药品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价格行为,保护患者合法权益。

(五)强化综合监管制度建设

1.加强医保监督管理。健全医保对医疗机构激励与惩罚并重的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医保机构、商业保险机构及其他社会力量对医疗服务行为及费用的调控引导和监督制约作用。推进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应用,推进医保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延伸到医务人员。

2.加强医疗综合监管。推动独立第三方参与对医疗机构的考核评价。引导医疗卫生机构强化自律,加强自我管理和自查自纠。

3.加强药品耗材综合监管。对药品配送企业进行严格考核和动态管理,建立完善药品耗材信息追溯体系。

(六)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

1.巩固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制度。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认真开展慢性病防治工作,做好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筛查工作。继续抓好地方病、传染病防治,特别是包虫病防治工作,加大重点地区防治力度,完成人群普查任务,强化感染患者有效治疗,提高防治水平。加强预防接种、爱国卫生、科普宣教等工作,协同推进全民健身工作,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2.推动卫生信息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卫生信息系统建设,实施“互联网十”医疗服务。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区级医院远程会诊全覆盖,区级医院至少与6所省内、外三级医院建立远程会诊系统。逐步实现网上自助预约挂号、支付费用和查询检验检查结果。加强健康保障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扩大“六网合一”应用范围,强化医疗卫生系统与基本医保、大病医疗保险及民政医疗救助业务信息系统的对接,推动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业务。积极利用信息技术,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方式,对预约、检查、诊疗、转诊、支付结算等环节推进互联网预约分诊、移动支付、诊间结算、结果查询等应用,方便患者就医看病、结果查询、费用支付,减少患者在医疗机构各个服务窗口不必要的跑动。积极利用移动客户端技术,搭建医患双方交流平台,为患者提供健康咨询、患者反馈、健康管理等便利,给患者提供与医疗机构沟通了解的平台,为医疗机构建立一个及时获得患者健康状况的途径,指导患者就医治疗,提升患者对医疗机构的信任度。

3.大力推行便民惠民措施。完善预约挂号、妇幼保健、计划免疫、统一健康门户管理系统。开通老年人、残疾人看病就医绿色通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细化年度综合医改重点工作任务,制定路线图、时间表,逐步形成“党政主导、部门协作、专职管理、全社会参与”的医改工作新格局。

(二)强化督导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部门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提高抓改革落实的行动力、执行力。制定综合医改的时间表和职责分工,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区委、区政府建立督促检查、考核问责机制,将综合医改推进情况纳入对部门年度综合考核,医改办定期对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进展严重滞后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确保完成各项改革工作。

(三)及时总结宣传。各部门、各单位要密切跟踪工作进展,及时总结经验,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做好综合医改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大力宣传改革典型经验和进展成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社会舆论和群众预期,营造改革的良好氛围。深入细致做好医务人员宣传动员工作,引导广大医务人员支持和参与改革,充分发挥改革主力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