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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服务对象:
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 2017/11/1
 
 
 
 
 
 
 
乐政办〔2017〕189号
 
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区科协关于乐都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
计划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乐都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区科协制定的《乐都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26日


乐都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

2017年5月20日)

  为全面贯彻青海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青政办〔2016〕185号),部署“十三五”期间青海省乐都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阶段目标、重点 任务、组织实施等,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背景和意义

  “十二五”以来,我区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总方针,全面贯彻落实《科学素质纲要》,积极探索大联合、大协作的公民科学素质有效途径,全区公民科学素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五年来,全区面向基层、服务民生,开展了内容丰富的群众性科技教育、传播及普及活动,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社区居民等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扎实推进,科学教育与培训、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科普人才培养和基础设施建设明显加强,大众传媒与科技传播能力、科普公共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主要体现在: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工程扎实推进,社会化科普工作格局基本形成;重点人群科学素质稳步提高,科普活动日、科技活动周、科技“四下乡”、“科普之冬(春)”等活动形成品牌,社会影响力显著提升;科普资源开发力度不断加大,共建共享取得明显进展;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加强,支撑科普事业发展的能力不断提升;科普组织网络日趋完善,科普队伍进一步壮大。但是,作为欠发达地区,我区目前公民科学素质水平与2015年全国平均水平3.24%仍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面向农民、社区居民的科学素质工作亟待强化;科普资源整合力度仍然不够,科普基础设施服务能力有待提升;基层科普组织机构还不健全,科普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科普经费仍然不足,对科普事业的投入有待加大;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积极性有待提高,全社会共同参与科普的局面尚未形成。这些差距的存在,影响着全区公民科学素质的提高,与推动“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统筹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十二五”时期是我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着力推进“四个发展”的五年。全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实施《科学素质纲要》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以新的理念、新的思路、新的举措,全力推进《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为推动全民科学素质提升,建设新乐都做出更大贡献。

  二、指导方针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方针。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和省委十二届十二次全委会议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位置,按照“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工作方针,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的工作主题,着力推动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扎实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不断筑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群众基础和人才基础,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推动“三区”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社会化大科普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公民科学素质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基本形成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监测评估等体系,我省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4.5%。

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长足发展。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创新型省份建设的新要求,大力弘扬创新创业精神,深入开展生态环保、绿色发展、安全健康、信息技术、知识产权等知识的教育,推动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社会氛围。

公民科学素质整体水平持续提升。针对青少年、农牧民、城镇劳动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重点人群,着力培养青少年科学兴趣和学习实践能力,着力增强农牧民生产生活能力,着力提升城镇劳动者职业技能和安全生产能力,着力增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执政水平和科学生活素质,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整体水平持续提升。

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科技教育与培训体系基本完善,社区科普益民和农牧区科普惠民服务机制逐步建立,科普信息化共建共享平台建设取得突破,科普人才队伍不断壮大,科普产业发展加快推进,公民提升科学素质的机会和途径显著增多。

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机制基本形成。政府推动力度不断加大,科普经费投入逐年增加,共建共享、社会动员、监测评估的长效工作机制逐步完善,科普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紧密度不断提高,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社会化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青少年科学素质行动。

推进义务教育阶段科技教育。构建符合青少年儿童发展需求的科技教育体系,开足开齐义务教育阶段的科学课程,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不断提升中小学阶段科技教育水平。继续巩固农牧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提高农牧区中小学科技教育质量,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推进高中及高等教育阶段科技教育。鼓励普通高中开设科学教育选修课,支持普通高中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推动建立科学创新与技术实践活动的教学体系。培养学生对科学技术的兴趣和爱好,提高学生的探究能力,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发挥课程教学主渠道作用,推进科技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提升职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培育壮大农牧区青年致富带头人和科普带头人队伍。深化高等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深入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科技节、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科技教育活动。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技社团、高等院校科协、大学生创业联盟等社团组织,开展创业训练和创新性实践活动,为青年提供将科技创意转化为实际成果的渠道和平台。组建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宣传教育专家队伍,广泛开展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宣传教育活动。

促进校内外科技教育有效衔接。充分发挥校外教育的促进作用,丰富校外和课外科学教育活动,推动建立校内外相结合的科技教育机制。动员组织科技和教育工作者利用科技馆、青少年宫、博物馆、少儿活动中心等场馆资源优势,开展科技教育培训和科学体验活动。组织开展学校科技节、科技周、科普日、“大手拉小手”科技传播行动、科技夏令营、防灾避险应急演练等活动,推动实现中小学科技教育活动全覆盖。建立完善面向农牧区青少年的流动科普服务机制,依托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农村中学科技馆、青少年科学工作室等流动科普服务设施,为农牧区青少年提供更多接受科技教育的机会,促进城乡科技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和公平普惠。

推动科技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充分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加快优质科技教育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稳步推进科技教育信息化建设,促进信息技术与科技教育、科普活动融合发展。加强信息素养教育,开展线上线下科学课程辅导、心理疏导、安全健康等活动,引导和帮助青少年养成合理正确使用互联网的习惯。面向农牧区青少年深入开展科技教育活动,鼓励和支持各地通过面向青少年举办科技创新大赛、机器人竞赛、网络科学素质大赛等科技创新选拔活动,参加省级各项竞赛,提升农牧区青少年科学素质、增长见识。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科学普及中的作用,组织开展“智爱妈妈”、亲子体验等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活动,提高父母亲科学素质。

  分工:由区教育局、团区委牵头,区委宣传部、区农牧局(科技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环保局、区卫生局、区广电局、区妇联、区科协参加。

  (二)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全面落实《农民科学素质教育大纲》,围绕新农村建设、城乡一体化要求,大力培养新型农民,引导农民转变生产方式,树立科学发展观念,增强文明健康意识,提高科技致富能力。

  加大科技培训力度。以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和农业科技进步为目标,完善农民教育培训体系,依托农村科学教育、传播与普及的服务组织网络,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科技致富服务。鼓励各类农科教机构、组织、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多元化的农技推广服务,提高农民获取科技知识、技术技能和发展生产的能力,形成为“三农”服务的有效机制。大力普及先进农业实用技术以及各类非农就业的技能培训,着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加大对农业生产专业户、科技示范户、农村经济组织带头人的培训,培养一批优秀的农村基层管理人才和科技致富带头人。

  加强科普宣传教育。增强农民依靠科技发展生产的信心和能力,大力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改变传统落后的习俗,提高自我教育、自我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利用农村传统集日、节日,深入开展科技“四下乡”、农村实用技术进村入户、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活动,推广科普惠农服务站、科技特派员、科普之冬(春),探索科技人员与农民互动的科技宣传服务长效机制。利用广播、电视、远程教育网络、科普报刊、科普宣传栏等宣传手段与载体,大力宣传科学、反对邪教、破除封建迷信,努力提高农民科学素质。

  完善农村科普服务体系建设。继续以创建科普示范区为龙头,开展多层次推动科普示范创建工作。大力发展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发展各类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合作社等社会化科普组织。统筹利用,挖掘潜力,改建、扩建和新建相结合,拓展和提升农村公共设施资源的科普服务能力,形成各类科普基础设施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良好格局。

  深入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刚要”。围绕发展生态农业、特色农业、设施农业及农业产业发展战略,认真组织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和其他支农惠农项目,示范推广先进生产技术和成果。争取“十三五”期间全区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等项目数量比“十二五”有大幅增长。继续做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评选和奖补工作,不断扩大奖补范围,增强“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助力新农村建设的实效。

分工:由区农牧局、区科协牵头,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人社局、区环保局、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区文体局、团区委、区妇联、各乡镇参加。

(三)实施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行动。

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充分发挥各类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就业培训中心、职业培训机构的作用,开展订单式、定岗、定向等多种形式的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安全生产培训和创业培训,加快形成以企业为主体,技工院校、职业院校为基础,各类培训机构积极参与的多元化职业培训机制。充分发挥院士专家工作站、技师工作站、创新联盟、企业科协等作用,实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推进“讲理想、比贡献”、“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争先创优”、“两学一做”深入开展,组织开展科技专家服务团“进企业”、职工技能大赛、岗位能手评选等活动,培养造就一支综合能力高、技术能力强的城镇劳动者队伍。

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创新创造创业能力建设为核心,以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的培养培训为重点,健全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制度,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全面推进高级研修、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岗位培训等重点项目,提升专业技术人员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加快培养和造就一批适合我省经济发展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发挥科技社团在继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帮助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技术攻关,参加跨行业、跨学科的学术研讨和技术交流活动。

广泛开展进城务工人员培训教育。以城镇劳动者的全面发展需求为重点,组织开展针对进城务工人员及失业人员的各类培训,普及绿色发展、法律知识、安全生产、健康生活、信息技术、职业发展等科学知识和观念。关注进城务工青年的情感需求和心理问题,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提高稳定就业和科学生活能力。发挥企业、科普场馆、科普学校、妇女之家等作用,大力开展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家政培训、城乡妇女岗位建功评选等活动,促进进城务工人员科学素质整体提升。

  分工: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牵头,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卫生局、区广电局、团区委、区妇联、区科协及各乡镇参加。

(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按照建设学习型领导班子和学习型机关的要求,着力促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决策和科学管理的能力,促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

  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技教育培训组织工作。依据《“十三五”全国干部培训规划》、《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年度政府公务员培训纲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养培训工作,将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内容列入干部教育计划。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实地参观科普场所。

  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习科学知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把提高科学素质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规划的重要内容,建立学习培训制度、公务员科学知识学习培训登记制度。增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主动学习科学文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个人自学、专家讲座、收看电视录像、在线学习、撰写学习心得等多种有效形式开展学习培训,努力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

  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学习。在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中,将科学发展观、建设创新型国家等战略思想以及我国、我区科技发展规划、重大科学工程等作为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在组织培训、自主选学和在职自学中,强化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的学习。

  将科学素质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选拔录用、综合评价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考试大纲和题库中,进一步丰富与提高科学素质要求有关的具体内容。在完善对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综合考评体系时,注重对科学素养考察的内容。适时进行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监测、评估工作,逐步建立健全科学完善的监测评估体系。

  分工: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科技局、区卫生局、团区委、区妇联、区科协、各乡镇参加。

  (五)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优化整合社会科技教育资源,加强科学教育资源和基础条件建设,激发公众接受科学教育与培训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促进科学素质教育培训工作。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定期培训从事科技类各学科教学的教师,培养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素质优良,胜任各类科学教育与培训的教师队伍。开展中小学科学教师之间的业务交流,提高实施科学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加强科普教材建设。根据不同对象需求、满足科学教育与培训需求,组织征订科普教材和自编科普读物,自制科普课件。尤其要重视适合本区科普教育教材的编写和音像类教材的开发。

加强教学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培训场所、基地,配备必要的教学仪器和设备,为开展科学教育与培训提供基础条件。一是着重加强中小学科学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和科学教育与培训志愿者队伍建设;二是加强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中小学和各类培训机构的科学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共机构和设施对公众进行分类教育和培训,广泛利用社会资源开展科学教育和培训。

分工:由区教育局、人社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农牧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科协参加。

  (六)科普资源开发与共建共享工程

  大力开发集成社会科普资源,打造科普资源共建共享平台,促进科普创作的繁荣和发展,大力发展科普展教资源,提升公共科普服务能力。

  加大科普资源开发力度。继续重视报刊、电视、网络和手机等媒体科普资源开发。加强民生、生态和应急科普资源的开发,以及适合农村和社区科普的设施和产品的开发。鼓励和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科普资源开发。开展优秀科普作品的推介、展映、展示等活动,针对公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需求,组织编制简明生动的科普资料,以公众易于获得的方式送达基层。

  加速科普资源有效整合。整合各类科普产品,拓展科普资源的服务范围,促进各区域、各部门彼此分离的资源相互补充,相互协调,优化配置,提高效能。整合科普人才资源,不断壮大科技工作者、科普工作者、科普志愿者科普人才队伍。

  加强科普资源的共享。发挥全国科普日和全国科技周、社会科学普及周等重大活动的平台作用,向全省公众提供丰富的科普服务和科普宣传。发挥各单位信息网站快速与互动的优势,提供科学普及和交流的园地。采取巡展、交换、重点支持等方式,为乡镇、各社区提供科普展品、展览,积极创新科普资源共享模式。

  营造有利于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的环境。制定和完善有关优惠政策,在政策环境上营造尊重和保护科普产品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鼓励与加强我区果蔬研究院、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之间的合作,参与科普产品研发和展教资源的开发活动。

  分工:由区科协、区科技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环保局、区农牧局、区卫计委、区文体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参加。

  (七)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

  促进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大力发展网络科普,增强科普互动水平,扩大科技传播的覆盖面,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化的科技传播新格局。

  提升媒体科技传播质量和效果。增加电视台、广播电台科技节目的播出时间,扩大科普出版物的品种和发行量,增设综合性报纸科技栏目和版面,增加科普网站和门户网站的科技专栏。重视服务“三农”科普图书出版工作,加强科普网点建设,加强农家书屋建设,大力扶持科普出版物在农村和边远地区的发行工作。继续提升大众传媒从业者的科学素质和科学传播能力,开展媒体人员的培训,提升科技传媒工作者的能力和水平。坚持媒体科技传播的严肃性,加强科技传播的针对性。

建立大众传媒应急科学传播体系。发挥电视广播受众广泛优势,针对受众的不同心理和层次需求提供多样化的科学抗灾信息服务。提高各类媒体对公共应急事件和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反应能力。指导公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

  分工: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农牧局、区卫生局、区广电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科协参加。

  (八)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加大科技馆、科普活动室、科普活动站等科普场所建设,促进科普资源优化配置。科普基础设施总量明显增加,合理布局,长效发展。

  拓展和完善现有基础设施的科普教育功能。对现有科普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充实内容、改进服务、激发活力,满足公众参与科普活动的需求。整合利用社会相关资源,发展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和科普教育基地。多渠道筹集资金,补充适应农村科普建设需要的新设备和科普场所建设,加大乡镇村科普设施投入,做好乡镇村远程教育与文化信息共享工程的软硬件升级工作,充实农家书屋图书数量,加大城乡社区科普画廊、科普活动室建设。充分利用远程网络终端设备开展科普教育和宣传。加大校外青少年科普教育和培训投入力度,在现有各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加设校外青少年信息知识中心点,扩展知识中心科普教育功能,高质量开展好校外青少年非正规教育。鼓励社会和引导社会各界对公益性科普设施建设提供捐赠和资助,支持相关单位根据自身特点建立科普活动室。

  优化科普资源配置,增加科普基础设施总量。统筹区域、城乡和不同类型科普设施的发展,加大科普场馆建设力度。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实现本区资源优化配置以及科普服务的公平普惠。继续发展省级科普教育基地,建设不同功能的行业科普基地,定期向社会免费开放。积极争取科普大篷车,有条件的中小学利用现有的教育培训场所建立青少年科学活动室。

  分工:由区科协、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财政局牵头,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环保局、区农牧局、区卫计委、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参加。

  (九)科普人才建设工程

  着眼于科普人才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培养和造就一支规模适度、结构优化、素质优良的科普人才队伍。扩大专职科普人才队伍,优化科普人员结构,积极发展科普志愿者队伍,大力培养基层科普人才。

  积极发展科普志愿者队伍。继续推动建立科普志愿者组织,为科普志愿者施展才能提供服务平台。充分调动在职及离退休科技工作者、教育工作者、社区工作者、传媒工作者等技术特长,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科普兼职人员和志愿者队伍。加强对科普志愿者队伍的业务指导和组织管理,开展调研和经验交流,推动科普志愿服务活动的蓬勃开展。评选表彰优秀科普志愿者团体和个人,激发工作热情,营造重视科普志愿服务的良好氛围。

  加强农村实用科普人才培养。依托农村党员、基层干部、基层科普组织人员、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业务骨干、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带头人和基层科技、教育工作者以及离退休人员,组织发展好科普员队伍。利用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等,采取培训、示范和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培养农村实用科普人才,提高科普服务能力。

  积极发展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结合中小学科学课程和课外科普活动,重点在中小学、科普场馆、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等建立专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依托科技专家、大学生志愿者、老科技工作者等建立兼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加强对青少年科技辅导员的培训,提高其开展科学技术教育、组织策划科普活动的能力。

  建立社区科普人才队伍。结合科教进社区、卫生进社区、全民健康行动、社区科普大讲堂等活动以及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实施等。依托大学、科研机构、科普组织、科普场馆、科技社团等单位和团体,组建社区科普专业人员和志愿者队伍。鼓励学校、科研机构、企业、科技社团、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等企业、单位的专业人才积极参与社区科普活动,建立社区科普人才队伍交流协作机制。

  分工:由区科技局、区科协、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环保局、区农牧局、区卫生局、区广电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参加。

  (十)完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长效机制

  完善人才培养和动员机制。建设好专职和兼职科普工作队伍。通过学校培养、在职培训、省内外进修、交流、实践锻炼等,培养适应我区科普事业发展需要的专门人才。研究制定激励措施,充分调动科技、教育、传媒等社会各界以及大学生、离退休工作者等社会群体参与科学素质建设,推动全民科学素质工作。

  强化科普投入和产业保障机制。逐步加大对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公益性科普设施基本建设和运行维护的投入。落实国家对捐赠公益性事业的税收政策,广泛吸纳民间资金投入科学素质建设。制定优惠政策和相关规范,推动科普文化产业发展。贯彻落实有利于科普产业发展的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措施,推动科普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健全监测评估体系和考核激励机制。配合省科协定期开展全省公民科学素养调查和科普统计工作,为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提供衡量尺度和指导,为《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和监测评估提供依据。逐步探索将科学素质工作纳入业绩考核,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对各乡镇各部门落实《科学素质纲要》情况进行定期督促检查,抓紧落实。

  分工:由区农牧局(科技局)、区科协牵头,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环保局、、区卫计委、区文体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各乡镇参加。

  四、组织实施和保障条件

  (一)组织实施

  区政府负责对全区《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并对全民科学素质实施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区科协履行全民科学素质实施工作办公室职责。研究确定《科学素质纲要》年度工作主题,与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好“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科技“四下乡”等重点科普活动。加强《科学素质纲要》的宣传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工作机制,搭建社会化工作平台,推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各级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负责领导当地和本部门的《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履行职责,切实把《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将本方案的重点任务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各成员单位要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

  (二)保障条件

  政策法规。进一步完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政策法规,明确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及公民个人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对现有政策法规进行修订、补充和调整。

  经费投入。各级政府根据财力情况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逐步提高教育、科普经费的增长速度,并进一步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采取多种措施,加大政府和社会投入力度,形成多渠道投入机制,为《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提供资金保障。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支持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督促检查。各部门落实《科学素质纲要》情况定期进行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做好工作总结。对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大力宣传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和典型经验。

  (三)进度安排

  1.启动实施。2016年,推动各地制定本地“十三五”科学素质工作实施方案并启动实施工作。组织各部门把科学素质工作与本部门职能工作有机结合,纳入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对本系统开展科学素质工作的指导。做好“十三五”《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动员和宣传工作。

  2.深入实施。2016—2018年,继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监测评估,针对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全面推进各项重点任务的实施。

3.总结评估。2020年,组织开展督查,对“十三五”期间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继续推进组织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