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 > 乐政办
 
 
索 引 号: 文  号:
主题分类: 服务对象:
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 2017/9/29
 
 
 
 
 
 
 
乐政办〔2017〕172号
 
关于乐都区文物安全状况大排查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

  《乐都区文物安全状况大排查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928


乐都区文物安全状况大排查行动实施方案

(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二〇一七年九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全国文物安全状况大排查行动的通知》《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省文物局关于开展全省文物安全状况大排查行动的通知》要求,为确保全区文物安全状况大排查行动扎实开展并取得实效,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严格执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工作部署,按照安全管理的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坚持行业指导,属地管理;坚持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筑牢文物安全防范底线,建立健全文物安全制度体系、责任体系,履职尽责,堵塞漏洞,加强文物安保基础和技术建设,坚决遏制文物安全事故和违法犯罪案件多发势头,切实把文物遗产管理好、守护好。

二、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为加强对全区文物安全状况大排查行动的组织领导,保障和推进全区文物安全状况大排查行动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成立乐都区文物安全状况大排查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王海莲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贺学祥  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

 员:李永亮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小英  区财政局副局长

赵燕敏  区公安局副局长

李菊香  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副局长

       黄宗昇  区消防大队大队长 

王启源  区电力公司经理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文化旅游体育局,贺学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职责:统筹协调和推进全区文物安全状况大排查行动,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政策措施及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整改排查工作。

办公室主要职责:认真落实省、市相关要求,制定乐都区文物安全状况大排查行动方案,安排各阶段排查任务,沟通协调重大事项,汇总分析自查情况等。

区委宣传部主要职责:做好文物安全大排查行动期间的宣传报道工作。

区消防大队主要职责:与区文化旅游体育局联合开展文物安全状况排查,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检查和文物盗掘专项整治行动等。

区财政局主要职责:落实此次文物安全状况大排查经费保障。

区电力公司主要职责:完成各级古建单位照明电路改造。

各乡镇主要职责:协助各古建单位制定应急预案、消防管理制度、安全值班制度等,做到制度上墙;协助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加强对文物单位的监管,严防火灾等较易发生的灾害,确保文物安全。

三、大排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履行文物安全保护主体责任情况。各乡镇、各相关单位是否将文物安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对安全大排查是否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是否对文物安全状况和文物保护经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是否将文物安全纳入综合考核评价等内容。

(二)主管领导牵头建立协调机制情况。主要包括文物安全排查协调联席会议召开情况,公安消防等部门执法工作机制建立运行情况,田野文物安全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情况。

(三)逐级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制情况。主要包括文物主管部门及文物安全领导小组成立情况;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安全制度制定情况;按照文物属地化管理要求,区、乡(镇)、村签订安全责任书情况;寺院管委会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制度上墙情况。

(四)文物安全监管与执法督察队伍建设情况。主要包括文物安全监管与安全执法开展情况,文物单位安全管理机构队伍建设情况;长城管护员的巡查工作开展情况;文物主管部门与公安机关联合打击文物犯罪的情况。

(五)文物安全隐患检查和整改情况。主要包括全面掌握各类文物安全隐患的重点环节,组织检查、整改文物安全隐患情况。

(六)文物安全设施设备情况。主要包括安防、消防、防雷设施建设及运行维护情况;文物单位消防栓、灭火器的配备更新情况;古建筑消防灭火设施电器线路改造情况;文物收藏单位的预防性设施建设情况。

四、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大排查行动时间为20179月至12月。

(一)自查(9月份)。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大排查范围和重点内容,对照《市、县(区)文物安全监管情况调查表》和《文物单位安全状况排查表》,结合实际,组织专人对文物安全状况开展排查摸底,对调查排查表中涉及的问题,逐处逐项筛查,查清问题,列明隐患。930前完成排查摸底工作,并将本辖区内隐患整改措施、责任制度完善和突出问题整改方案报区文物安全状况大排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整改落实(101-1115日)。各单位、各乡镇要认真研究梳理在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列出整改措施和责任清单,立行立改。1115日前,文物部门督促完成隐患整改落实工作。

(三)检查验收(11月中旬至12月初)。检查验收由区文化旅游体育局牵头,对各文物单位安全排查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检查验收。

五、结合安全大排查,突出抓好几项工作

结合全区文物安全状况大排查行动的有利时机,强化文物保护责任意识,补齐文物安全管理短板,促进文物安全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举办长城管护员安全知识培训;文物部门与公安消防部门沟通,积极开展消防安全知识讲座或培训。

(二)区文化旅游体育局与公安消防部门联合开展文物安全状况排查,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检查和文物盗掘专项整治行动。

(三)文物部门对文物保护单位开展安全评估,消除隐患,扎实推进文物安全防范。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各乡镇、各单位要把思想统一到文物安全大排查工作安排部署上来,切实落实文物安全主体责任,把文物安全与日常检查、全年考核相结合,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效。文物主管部门要将检查贯穿于全区文物状况大排查始终,把自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随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问题。

(二)强化组织领导。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原则,严格落实责任,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文物部门要尽快安排部署文物安全状况大排查工作,制定相应的计划和方案,确保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切实提高文物系统安全水平,严防搞形式、走过场。凡不按要求组织部署和没有按时完成大排查行动的单位和乡镇,虚报、瞒报工作情况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严肃追责。

(三)强化整体合力。要树立整体意识,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和各乡镇之间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切实发挥部门联动作用,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督促文物保护单位持续抓好文物安全工作。

(四)健全检查档案。文物部门要将区域内的文物安全状况排查记录、相关通知、安全隐患表及整改记录形成系统的档案资料,做到有安排、有反馈、有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