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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 2017/8/18
 
 
 
 
 
 
 
乐政办〔2017〕112号
 
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海东市乐都区精神卫生综合管理
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区直有关单位:

      因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对乐都区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长:王海莲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范得文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员:李永亮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徐有瑛   区综治办副主任

    张朝春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熊国珍   区教育局副局长

    杨晓林   区民政局副局长

    严鹏举   区司法局副局长

    王小英   区财政局副局长

    唐海龙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菊香   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副局长

    祝小庆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马来存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李沛峰   共青团区委书记

    周尚俊   区残联理事长

    马存英   区妇联副主席

    许国辉   区总工会副主席

    李海业   区人民医院副院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祝小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日常工作。

  

           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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