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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 2017/8/17
 
 
 
 
 
 
 
乐政办〔2017〕105号
 
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海东市乐都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保障农村居民饮用水卫生安全,顺利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工作,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一、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领导小组

 长:许乃刚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范得文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员:熊增岗   区水务局副局长

           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祝小庆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区疾控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范得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工作的组织、协调等。

二、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技术指导组

 长:祝小庆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赵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郭庆平  区农村人畜饮水管理中心主任

        周海英  区环境卫生监测站站长

       李海红  区卫生监督所所长

 员:王国玉  区水务局项目办主任

       侯英莲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高艳琴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干部

       马正举  区环境监测站干部

          余国华  区卫生监督所干部

技术指导组负责集中式供水工程的资料查阅、现场评价工作,完成《乐都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报告》,并于9月底前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检查表和评价报告(每个工程卫生学评价报告单独成册)通过函件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报送省、市疾控中心。

 

                                     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