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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 2017/8/17
 
 
 
 
 
 
 
乐政办〔2017〕91号
 
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海东市乐都区减灾委员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乐都工业园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减灾救灾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升减灾救灾工作整体效能,经区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区减灾委员会,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任: 王海莲  区政府分管副区长

副主任: 刘孟德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吴延文  区民政局局长

        胡树杰  区人武部副部长

 员: 雷青顺  区公安局政委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侯子才  区财政局局长

        李沛宇  区教育局局长

        李积录  区国土局局长

        沈晓栋  区交通局局长

        马元平  区农牧局局长

        陈振华  区林业局局长

        范得文  区卫计局局长

        何永库 区环保局局长

        李颐林  区水务局局长

        李永合  区住建局局长

        李林权  区民宗局局长

        王德明  区司法局局长

        贺学祥  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

        施建军  区工业和商务局局长

        黄生钧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李海善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广电局局长

        李沛峰  团区委书记

        许国辉  区总工会副主席

        尚升邦  区政府应急办副主任

        权慧章  区红十字会会长

        李守忠  区慈善会会长

        王金龙  区武警中队指导员

        王彬龙  区消防大队教导员

        刘文军  区气象局局长

        王启援  区供电公司经理

        谢生荣  区电信公司经理

        朱国云  区移动公司经理

        张继恩 区联通公司经理

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吴延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海星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区减灾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全区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组织开展重大减灾救灾活动,指导协调各乡(镇)、区各有关部门开展减灾救灾工作,推进减灾救灾交流与合作。办公室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全区减灾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承担减灾委员会日常工作及全区防灾减灾工作的沟通协调、指导督促、政策衔接落实和部署开展防灾减灾具体工作;承担灾情的会商和发布;编制防灾减灾规划;制定和启动区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督促指导全区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组织召开区减灾委员会全体会议;组织开展防灾减灾系列宣传活动和应急演练,评选国家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等工作。

区委宣传部:参与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适时报道发布自然灾害预警及救助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客观正面报道;将防灾减灾有关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创内容。

区人武部:参与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指挥所属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支援地方抢险救灾,必要时统一组织协调驻军参加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区民政局:参与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掌握、发布自然灾害灾情信息,组织开展灾情核查、会商、评估工作;负责组织灾害救助,申请、分配、管理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会同有关部门转移安置灾民,负责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指导协调农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组织、指导和接收救灾捐赠;承担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区发改委:参与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将防灾减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安排重点防灾减灾项目,组织参加减灾工程建设的立项、初步设计、审查和验收工作协助争取和安排损毁项目灾后重建资金,协调有关项目建设。

区财政局:参与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根据财力情况和减灾工作实际需要,统筹安排区级减灾经费,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负责政府救灾资金的安排、分配和监督检查工作。

区教育局:参与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协助灾区做好受灾学校转移师生员工,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指导做好灾后学校重建规划方案及相关修建工作;负责校园师生员工防灾减灾知识普及、教育培训及演练活动。

区国土局:参与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起草并组织实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指导全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及应急处置;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及演练;收集整理相关地理信息数据,实时提供灾区灾情图片资料,为减灾救灾和应急救助提供服务。

区交通局:参与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组织抢修因灾中断的农村公路,确保通往灾区道路畅通;负责支持协调抗灾救灾人员和物资运输;协调提供转移灾民所需的交通工具。

区农牧局:参与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重大农作物病虫草鼠害和动物疫病的预报和防治工作;及时调拨区级粮食安全应急储备种子,指导农民采取抢种补种等灾后生产恢复措施;组织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推广和知识宣传。

区林业局:参与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以及森林火灾的监测和防治工作;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防灾减灾知识宣传与技术培训,开展森林火灾扑救演练;督促指导灾后的森林生态修复工作。

区卫计局:参与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指导灾区做好医疗救护、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工作指导开展卫生防疫和急救知识的宣传教育及卫生应急演练必要时,派出卫生应急队伍赴灾区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和心理援助。

区环保局:参与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组织对灾区的环境污染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并提出处置方案;做好环境保护科普宣传工作。

区公安局:参与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指导和协助灾区维护治安交通秩序,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工作。

区水利局:参与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掌握、发布汛情、旱情,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防汛抗旱工作及水利抢险工作;负责防灾减灾水利基本建设及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负责洪涝、干旱灾情综合统计,开展洪涝灾害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及演练。

区住建局:参与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协助灾区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指导灾区开展灾后房屋和基础设施的安全鉴定、修复、重建等工作。

区文化体育旅游局:参与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指导灾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恢复重建工作;协调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宣传报道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提供救灾物资及捐赠物资的产品质量检验技术服务。

区气象局:参与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提供气象灾害的实时监测,做好救灾气象保障服务、预警、预报和评估,对洪涝、干旱、冻害、龙卷风、冰雹、雷电等气象灾害风险提出防御对策与建议;开展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工作;开展大气环境预报、人工影响天气、农业气象技术服务等各种应用技术咨询及专项气象技术服务工作。

区慈善会:依法开展社会募捐,管理、接收并分发所接收的捐助款物,及时公布捐赠情况,参与灾后重建工作。

区消防队:参与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组织消防部队参加灾害救援和抢险救灾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消防知识宣传及演练。

区红十字会:负责协助政府开展人道主义救助;依法开展社会募捐,管理、接收并分发所接收的捐助款物;参与灾后重建工作;依法开展应急救护知识与技能的培训,普及志愿者和群众现场救护。

区武警队:负责组织武警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工作,协助灾区公安部门维护救灾秩序和社会治安,协助灾区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群众。

其它成员单位:在本区出现重大灾情时,根据区减灾委要求,按照工作职责,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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