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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服务对象:
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 2017/5/21
 
 
 
 
 
 
 
乐政办〔2017〕62号
 
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乐都区2017年治超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现将《乐都区2017年治超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1

 乐都区2017年治超工作要点

 

   2017年全区治超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治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全区治超工作部署,按照依法治区、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牢牢抓住源头治理和路面管控两个重点,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多种手段,认真落实治超各项工作措施,依法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超限率严格控制在2%以内,扎实推进我区治超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治超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长期性,按照区、市关于治超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治超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统一领导、政府主抓、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务求实效”的治理机制,将治超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层层签订目标责任,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考核标准,狠抓工作落实,强化督导检查。各成员单位要于530日前将治超工作任务分解安排,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区治超办要发挥职能,确保工作上下连贯、协调一致,督促和协调成员单位认真履职,尽职尽责,确保治超工作正常运行。区治超办要建立健全治超成员单位联系协调机制,每月牵头组织召开一次治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不定期召开内部治超工作会议,认真分析治超工作形势,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对违法超限超载较为严重的区域和路段,交通、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土等部门要因地制宜,建立治超协作机制,开展集中整治,做到联防联治。各相关部门要自觉履行治超工作职责,把治超工作纳入本部门行业监管之中,不断强化源头与路面执法联动机制,严格监管,严格执法,密切配合,联动联勤,形成合力。各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治超办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装载、依法运输、依法经营,自觉履行治超义务。

二、强化监管措施,狠抓源头治超

交通运管部门要狠抓源头治超工作,定期做好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公示工作,明确货运源头单位的监管单位、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交通部门要督促运管部门与货运源头单位签订《货物规范装载协议书》,督促年产量2万吨以上、生产周期2年以上的重点货运源头单位,于年底前完成称重设备安装工作,并督促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加快实施视频监控系统的安装工作。交通运政和相关部门要通过驻点、巡查等方式,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政府公示的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实施有效监管,源头监管率达到100%,重点要加强容易发生超限超载的矿山、水泥厂、煤场、砂石料场及货物装载站场的监管,组织治超成员单位联合开展源头治超专项整治,严防超限超载车辆出场出站。交通运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辖区道路货运企业、货物运输站场等的登记、统计、核查工作,确定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并向社会公布。公安、交通部门要严格执行货运车辆注册登记和市场准入规定,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货运车辆,公安车管部门不予登记和发放牌照,运管机构不得办理道路运输经营手续。同时,要以严格货车驾驶人培训考试、从业资格管理、日常教育管理和严格违规责任追究四项措施为抓手,严格落实违法超载驾驶人记分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驾驶员非法超限超载的行为。交通运政部门要完善道路运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严格执行治超违法信息抄告、“黑名单”、“一超四究”等制度,对超限超载违法行为要在货运源头单位、货运企业、货运车辆、驾驶员等多个环节上依法予以处理,做好处理信息反馈工作,并定期向社会公示。发改部门要依法加强煤炭等经营市场的的监管,重点做好储(售)煤场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国土部门要依法加强砂石料场、矿产开采区的管理,取缔非法采挖砂石点、非法堆煤厂,严把货物源头开采关。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门要将非法改拼装和无牌无证货运车辆整治工作作为一项日常工作来抓好抓实,适时开展联合执法,加强货运车辆改装、销售和维修经营企业的监管,严防非法改拼装和无牌无证货运车辆上路行驶。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加强对无照经营水泥、煤炭、砂石厂等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监管。安监部门要依法加强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管。依法加强治超站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称重设备的周期性鉴定,为依法治超提供科学依据。

三、加强联合执法,强化路面治超

路政部门要通过采取流动稽查、联合执法等方式,严查绕行、短途驳载等超限运输违法行为,将查获的超限车辆引导至就近治超站进行依法处理,严禁以罚代卸、收费放行。交通主管部门要在农村公路重要节点合理设置限高限宽等设施,考虑农村消防工作需要,根据治超需求配备流动检测设备,加强农村公路保护,防止超限车辆损坏农村公路,联合国省干线公路路政部门在农村公路主要节点开展治超工作,形成治超合力。公安交警部门对路面治超现场查处或交通部门抄告的超限超载违法驾驶人,要严格依法给予记分扣分处理。公安部门联合交通部门严厉打击强行冲卡、暴力抗法等扰乱治超和收费工作秩序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四、加强站点建设,完善路网管控

按照“区乡主干公路入口阻截劝返、普通公路站点执法监管、农村公路限宽限高保护”的总体要求,区交通部门要结合全区公路路网布局,加快治超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完善路面治超路网管控,全面建成“三位一体”的路面治超网络,有效发挥路面管控作用。交通部门要在今后公路建设中,将全区农村公路限宽限高设施设置工作纳入公路前期项目规划,做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行。

五、加强科技治超,提升治超水平

按照治超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区交通部门要加快推进科技治超平台建设,加快建立治超信息管理系统,深入推进全区治超信息管理平台联网,努力实现区、乡(镇)、村三级联网管理。今年年底前,要完成源头治超业务办公系统和固定治超站视频监控系统。同时,治超办要督促运管部门做好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做好称重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作。区交通、公安部门结合路警联动协作机制,要充分利用公路路网应急管理平台,做好路警联动工作,加强超限超载货运车辆的全程监控,实现公安、路政、运政部门治超违法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进一步提高科技治超技术含量,不断提升科技治超水平,提高治超工作效率。

六、加强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对治超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职业道德、纪律教育和业务培训,要守纪律、讲规矩,进一步增强治超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执法水平。各相关部门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县委九项规定、两条铁律和“守规矩、零违纪”专项行动,切实加强作风建设,依法行政,依法治超,文明治超,服务治超,严格执行治超执法“五不准”和“十条禁令”等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到治超执法行为规范、文明,坚决杜绝公路“三乱”现象发生。对治超中出现违法乱纪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相关规定依法予以严肃查处,确保全区治超工作依法、公平、规范、高效运转。

七、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奖惩机制

今年,区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将严格按照《青海省海东市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考核办法》,对各部门治超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考核。区治超办要通过监督检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及“四不两直”(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等形式,加大对治超工作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责任、严格监督、严格考核,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部门下发督办通知,责令整改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区治超办要建立健全治超工作奖惩机制,对治超成效显著的部门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和奖励;对遵纪守法、合法营运的货运企业和驾驶员,给予政策奖励;对贯彻执行不力、工作滞后、消极应付的部门和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同时,建立治超工作倒查机制,对路面查获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要逐级进行倒查,严查其涉及的治超站点、流动稽查、装载货物源头等的过错责任,对出现过错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追究相关部门、相关人员的责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八、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舆论氛围

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治超工作宣传力度,做到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将超限超载运输的危害性、有关治超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工作成果、采取的办法措施等,通过设立法律咨询台、制作公益广告、播放警示教育片、在政府门户网站、电视台、微博微信平台等形式强化宣传,通过多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地进行系列宣传,实现治超宣传常态化。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安排部署,切实抓好治超宣传月工作,对一些典型超限超载违法行为,要在媒体上进行公开曝光,始终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九、夯实工作基础,提高管理水平

各相关部门要注重制度建设,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加强建章立制工作,在5月份前全面建立健全治超工作责任制、目标考核办法、监督检查、责任倒查、责任追究、举报投诉、应急预案等制度办法,为本部门治超工作有效开展提供制度保障。区治超办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建立治超信息报送机制,将治超工作进展、工作动态、统计报表(数据)等情况,全面、及时、准确地逐级上报至市区治超办,确保每月报送2篇治超工作信息。同时,区治超办要狠抓基础管理工作,加强治超工作基础台账、图片、视频、数据等基础资料的建立、整理、归档等工作,确保治超工作的连续性、完整性,夯实治超基础工作,提升治超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