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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服务对象:
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 2017/5/4
 
 
 
 
 
 
 
乐政办〔2017〕42号
 
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乐都区开展“4·14”防震减灾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乐都区开展“4·14”防震减灾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7

 

 乐都区开展“4·14”防震减灾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方案

  

  2017年4月10至4月16为我省第二个防震减灾宣传周,5月12是第九个全国防灾减灾日。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为更好地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活动,拟于4月14至5月12在全范围内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为做好“防震减灾”宣传周系列各项工作,特制定方案:

一、活动主题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持”,扎实推进“三个转变”重要论述,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升防震减灾能力。

二、活动时间

  4月14-5月12

  三、活动重点 

  广泛宣传防震减灾工作的重大意义;宣传贯彻《防震减灾法》;宣传普及防震减灾有关法律法规、科技知识、自救互救基本技能;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政府防震减灾行动。

  四、活动内容

  1.在主要路口悬挂宣传横幅,内容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强化宣传氛围。(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2.各学校、各幼儿园开展地震科普知识教育,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3.在宣传活动期间,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六进”活动,向民众分发《防震减灾科普常识》《家庭防震减灾常识》等地震科普材料。(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4.继续开展“平安中国”防灾宣导千城大行动,推动“平安中国”防灾宣导系列活动顺利开展。(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5.各乡镇、各相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能特点,充分发挥宣传栏等媒体宣传教育作用,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升社会公众的防震减灾综合素质。(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6.适时开展一次针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防震减灾培训。(责任单位:区委党校)

  7.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青海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新一代区划图——《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的宣贯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五、工作要求

  1.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本着节俭办事,创新宣传形式和手段,采取切实措施,抓好落实,务求实效,组织落实好本乡镇、本单位的各项宣传活动,确保宣传到位。

  2.坚持以人为本,把做好防震减灾宣传周活动作为维护群众利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3.加强同相关单位相互配合、上下联动,形成宣传周活动的整体合力,在全社会形成普及防震减灾常识,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的良好氛围。

 

附件:2017年海东市乐都区4·14防震减灾宣传标语

2017年海东市乐都区4·14防震减灾宣传标语

   

1.地震天灾不可怕,抗震设防是关键。

2.加强地震应急演练,提高抗震救灾能力。

3.尊重规律讲科学防灾减灾重行动。

4.手牵手积极防灾减灾心连心构建和谐家园 。

5.安全属于你我他,防灾减灾靠大家。

  6.警钟长鸣抓防范,积极防灾保平安。

7.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8.居安思危群测群防, 未雨绸缪抗震设防。

9.灾害之前早预防,灾害来了少伤亡。

10.防灾减灾人人参与和谐社会家家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