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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服务对象:
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 2017/4/23
 
 
 
 
 
 
 
乐政办〔2017〕27号
 
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区交通运输局关于乐都区精准扶贫村村道硬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区交通运输局制定的《乐都区精准扶贫村村道硬化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配合实施好该项目。

         

         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3

 

    乐都区精准扶贫村村道硬化实施方案

       (区交通运输局  20172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和“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三年集中攻坚,二年巩固提升”的总体安排,集中力量建设“幸福小康路”,突出重点建设“康庄大道”,创新发展“特色致富路”,着力推动“对外开放路”,为群众脱贫致富扫清路障。结合我区农村公路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十三五”规划及精准扶贫工作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全省交通扶贫工作会议和海东市乐都区2017年全区工作务虚会上的讲话精神,保障贫困群众享有交通运输基本公共服务目标,以科学规划和建设贫困地区村级道路、构建骨干网络、助力我区农村经济发展、农业产业提质、农村生活水平提高为思路,着力改善贫困地区发展条件,为贫困地区整体脱贫致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目标任务

2017年实施727.994公里,88个精准扶贫村道硬化建设任务(其中一般村41个,建设里程441.862公里;精准扶贫村23个,建设里程220.359公里;续建24个,建设里程65.773公里)。着力解决制约乐都区贫困地区交通运输发展的瓶颈问题和突出矛盾,加快贫困村村庄道路硬化建设。2018年实现全区各村各社各户硬化道路全覆盖,建制村通畅率达100%

三、重点工作

  (一)合理安排,有序推进。2月召开2017年精准扶贫村村道硬化工作部署动员会,3月底前完成路基整修工作, 9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二)规范标准,保证质量。全面推行公路工程标准化施工,严格落实“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 四级质量保证体系,全面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建立工程质量通报制度。加强对影响工程质量的关键工序和施工工艺进行重点监控,按公路工程质量实施细则进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

(三)严格管理,提高效益。精准扶贫村村道硬化项目投资由中央投资或省补助、市区()配套、群众自筹三部分组成,项目资金严格执行专款专用。项目开工后,建设资金拨付按照合同约定计量支付。精准扶贫村道硬化工程应根据有关规定按合同价预留5%的质量保证金和3%的农民工保证金,确保建设资金合理使用。

(四)落实职责,加强管理

1.区交通运输局的主要职责:精准扶贫村道硬化工程建设项目法人为区交通运输局,根据青政(200460号《关于印发青海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会同各乡镇以合同谈判的形式择优选择具有水泥道路施工经验、信誉度良好、满足工程需要的施工机具和设备的施工队伍,并签订《村道硬化施工合同》(甲方:乐都区交通运输局、乙方:施工单位、丙方:各乡镇人民政府)、技术指导培训、工程质量监督及进度和资金使用,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交通运输局项目办对工程质量进行质量监督、技术指导,负责工程计量与资金支付、项目竣工验收签定;配合省、市业务主管部门及区委、区政府领导进行中期检查,组织各参建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对无能力组织整修路基、备料的行政村逐级上报,调整计划;负责编制竣工资料,收集和整理原始施工资料,定期撰写村道硬化信息,给上级领导及业务主管部门及时反馈项目实施信息,并指派专职专业技术指导及项目负责人。

 2.项目所在地乡镇的主要职责:

  1)各乡镇要成立以主管领导为组长的道路硬化领导小组和施工安全领导小组,制定项目本辖区村道硬化实施方案,报区村道硬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选派包片干部,明确项目责任人,协调村委会提供施工场地、用电、用水,领导与督促村委会相关工作及时上报工程进度计划表。对村道硬化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督,协调处理、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矛盾、问题,并及时上报区村道硬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此次村道硬化项目建设“铺一条、成一条、受益一条”。

2)各乡镇会同区交通运输局签订施工合同,严格把关工程建设规模、质量、标准、金额及工程所需水泥、砂、石料等原材料,超计划里程不予计量。要求施工单位招募民工时尽量使用当地村民,让当地村民在“家门口”就业,增加群众收入。

3)根据省、市项目资金以补助形式报列,主线:15万元/公里,支线11万元/公里。区政府为确保村道硬化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各乡镇水泥、砂、碎石料运距的远近、运费的高低进行奖励补助,配套补助资金主线:每公里411万元不等;支线补助:26万元不等。若采用商品水泥混凝土,区政府决定另每公里追加主线:1.5万元/km,支线:0.5万元/km。项目缺口资金依据交通部门提供的混凝土参考单价与各行政村经济状况组织群众自筹,专户统一管理,自筹资金折合成砂、石料提供给施工单位。对于分散居住的12户村民且里程大于400米,建议乡(镇)政府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等相关扶贫政策集中安置节约资源;本次精准扶贫户列入异地搬迁的不予实施村道硬化。

4)对自筹资金加强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做到资金安全、干部安全。宣传动员群众加强工程质量监管,注重施工安全,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并于每周五下午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村道硬化工程进度表》。

3.项目实施行政村主要职责:成立以第一书记为组长的村道硬化质量监督小组和理财小组。组织村民义务完成路基整修(主线宽度:4.55.5米,支线宽度3.03.5米)确保道路建设标准。路基整修完成后,经区交通部门专业技术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硬化;路基验收不合格,施工队不予硬化。质量监督小组主要负责:在每个施工点安排12名责任性强的义务监督员现场跟踪监督;协调做好施工单位的施工用水、电,无偿提供施工场地,项目完工后由施工单位对场地进行恢复;对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是否到位进行监督;完成施工中涉及的拆迁、占地、砍树挖根等工作。理财小组主要负责:组织群众筹资或用其他方式筹措项目缺口资金(建议主线群众自筹每米10元、支线每米5元,且每户自筹不得高于2000元),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建立明细账目,待项目实施完成后对所有账目进行明细公示。组织群众义务对已硬化路段路肩修复,宽度不少于50cm。向村道硬化群众发放交通运输局制定的《乐都区交通运输局致精准扶贫村村道硬化农户的一封信》,组织群众按一封信的要求广泛参与、认真监督项目实施。防止盲目监督,无序监督、防止项目完成后群众到处上访。做到组织群众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有序有据监督。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机制,健全责任体系。以全面完成精准扶贫村道硬化工程建设任务为目标,通过上下协调,统一部署,成立由主管交通运输工作的副区长为组长,区交通运输局局长为副组长,村道硬化项目涉及乡镇的乡镇长和交通运输局主管项目的副局长为组员的乐都区精准扶贫村村道硬化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把精准扶贫村村道硬化工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实施方案、细化责任、顺排工序、倒排工期,加大监督、指导和协调力度,确保精准扶贫村村道硬化工程与计划相符。

(二)全力推进项目,注重建设实效。确保时间与进度同步,效果与要求相符。严格规划要求,全力谋划建设项目,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和实施工作;统筹项目落实,推进项目建设。强化部门间的分工合作,做好环境、技术、安全等领域重点工作;对经审核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确定施工单位,尽快开工,确保实效。

(三)广泛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舆论影响力,强力宣传精准扶贫村村道硬化建设的重大影响,顺应社情民意,引导公众参与,赢得群众支持和理解,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精准扶贫村村道硬化工程建设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目标管理,建立奖罚机制。区上将精准扶贫村村道硬化工程纳入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要切实加大对项目建设情况的督查力度,定期检查,及时通报。对任务不达标的乡镇和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对不认真履行职责,不按时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责任。对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以强有力的考核奖惩制度,推进项目建设,将精准扶贫村村道硬化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