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由国家统计局核准;计划投资50—5000万元以下新入库项目由省统计局核准。
二、项目入库所需材料和报表报送方式及时限要求
所有项目必须遵循先入库后报数的原则
计划投资50—5000万元以下新增非单纯购置项目入库材料:1.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材料(或其他证明文件,如项目可研报告等);2.项目施工合同;3.项目现场照片(照片必须为800万像素以上相机拍摄的电子版照片)。
报送时限:每月22日前上报。
计划投资50—5000万元以下新增单纯购置项目入库材料:1.设备购置合同;2.付款凭证;3.设备到位照片。
报送时限:每月22日前上报。
5000万元以上项目入库材料:1.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材料(或其他证明文件,如项目整体设计文件等);2.项目施工合同;3.项目现场照片(照片必须为800万像素以上相机拍摄的电子版照片);4.企业或部门组织机构代码证;5.营业执照;6.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证照复印件;7.法人基本情况表;8.月度审核表。
报送时限:每月15日前上报。
报表报送方式和时限:每月20日至次月1日,各有关部门向区统计局报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统计表。计划总投资50万元至5000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表(表号:H201_2016),纸质版方式于每月20日至次月1日报送;计划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在联网直报平台于每月1日至6日网上直报。
三、相关要求
1.各有关部门务必严格按照项目入库、报表报送时限要求及时报送,逾期不报后果自负。
2.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和分工,配备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并保持统计人员相对稳定,确保投资报表按时报送,对报表报送不及时的部门,将通报批评和行政问责。
3.各有关部门要注重与统计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上报省、市对口管理部门和提供给区统计局的数据相一致。
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