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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服务对象:
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 2016/5/17
 
 
 
 
 
 
 
乐政办〔2016〕51号
 
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
相关事项的通知
 

乐都工业园管委会、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根据国家、省、市统计部门对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改革的相关要求,区统计部门已于2016226日对全区21个相关单位的统计员进行了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定期报表制度专题培训。为了确保我区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做到及时、准确和完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入库核准的层级管理规定

  2016年开始,国家对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制度和方法进行重大改革,取消了县(区)级统计部门项目入库核准权限。按计划投资规模实行分级核准管理:计划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新入库


项目由国家统计局核准;计划投资505000万元以下新入库项目由省统计局核准。

二、项目入库所需材料和报表报送方式及时限要求

  所有项目必须遵循先入库后报数的原则

  计划投资505000万元以下新增非单纯购置项目入库材料:1.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材料(或其他证明文件,如项目可研报告等);2.项目施工合同;3.项目现场照片(照片必须为800万像素以上相机拍摄的电子版照片)。

  报送时限:每月22日前上报。

  计划投资505000万元以下新增单纯购置项目入库材料:1.设备购置合同;2.付款凭证;3.设备到位照片。

   报送时限:每月22日前上报。

  5000万元以上项目入库材料:1.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材料(或其他证明文件,如项目整体设计文件等);2.项目施工合同;3.项目现场照片(照片必须为800万像素以上相机拍摄的电子版照片);4.企业或部门组织机构代码证;5.营业执照;6.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证照复印件;7.法人基本情况表;8.月度审核表。

  报送时限:每月15日前上报。

  报表报送方式和时限:每月20日至次月1日,各有关部门向区统计局报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统计表。计划总投资50万元至5000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表(表号:H201_2016),纸质版方式于每月20日至次月1日报送;计划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在联网直报平台于每月1日至6日网上直报。

三、相关要求

  1.各有关部门务必严格按照项目入库、报表报送时限要求及时报送,逾期不报后果自负。

  2.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和分工,配备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并保持统计人员相对稳定,确保投资报表按时报送,对报表报送不及时的部门,将通报批评和行政问责。

  3.各有关部门要注重与统计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上报省、市对口管理部门和提供给区统计局的数据相一致。

 

            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