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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 2016/2/15
 
 
 
 
 
 
 
乐政办〔2016〕10号
 
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海东市乐都区“门源1·21”地震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为做好“门源1.21”地震应急工作,理顺和完善地震应急管理体制,提高我区抗震救灾、应急工作水平,区政府决定成立海东市乐都区“门源1.21”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长:曾水清 区人民政府区长

副组长:尉宝山 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冉东升 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赵明军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马占奎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许乃刚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员:吴延文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树科 区公安局局长

赵洪昌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信访局副局长

史建香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法制办主任

马元奎 区发改委主任

王海莲 区民政局局长

李积录 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永合 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局长

杨哇玛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福元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李颐林 区水务局局长

马元平 区农牧局局长

李海善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广播电视局局长

杨宝兴 区应急办副主任

晁孟德 洪水镇镇长

郭仁先 区气象局局长

徐尚通 区供电公司经理

  海东水务集团公司乐都分公司经理

李延京 区地震台台长

黄宗 区消防大队大队长

  区武警中队中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吴延文兼任办公室主任,区民政局局长王海莲、区政府应急办副主任杨宝兴为副主任。

 

 

        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