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访工作
 
信访工作基本知识
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政府:http://www.jyschl.com    来源:    创建时间:2015/6/4 15:57:02    

 

1、什么是信访?

答: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2、制定《信访条例》的目的是什么?

答:保持各级人民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

3、《信访条例》确立的信访工作原则是什么?

答:新修订的《信访条例》把保护信访人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维护社会稳定作为信访工作的指导原则。为了落实这一指导原则,充分发挥信访制度在解决人民内部矛盾中的作用,又确立了信访工作应当遵循的五项具体原则:方便信访人的原则,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责任原则。

4、方便信访人的原则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就是各级行政机关要为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了解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信息等方面提供各种便利条件,促进信访人反映的情况、意见、建议和投诉请求得到迅速反馈和处理。为信访人提供各种便利条件,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在信访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信访工作必须遵循的一个重要原则。

5、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就是信访事项原则上由事发地政府解决,事发地政府解决不了的,也可以由其上一级政府解决,下级政府不能将矛盾直接推给上级政府。“谁主管、谁负责”就是在明确信访事项归哪一级政府负责后,主管此项工作的政府部门应当承担具体办理的责任,不能把矛盾推给政府。

6、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依法解决问题”,是指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解决信访人提出的投诉请求。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是判断是非、衡量各种要求是否合理的准绳,也是统一各方思想的依据。解决问题,纠正错误,都必须依法办事。对于投诉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有关政策规定的信访事项,要认真负责地予以解决;对于既缺乏事实依据又不合法的信访事项,要讲清道理,坚持原则,决不能“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同时,要提高处理信访问题的效率,依法迅速、快捷地在当地解决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不能让小事酿成大事,小矛盾酿成大矛盾。

“疏导教育”,就是要做好说服、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疏导群众情绪,并对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其知法、守法,依法信访,以理性、合法方式表达利益诉求。

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不能只强调一个方面,需要综合运用。

7、《信访条例》规定信访人不得有哪些行为?若出现应如何处理?

答:信访人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或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堵塞、阻断交通,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人员,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或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

8、信访人违反集会游行示威的法律、行政法规的,或者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怎么处理?

答: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信访人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怎么处理?

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