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25日
海东市“和谐家园”民族歌曲征集活动实施方案
为推进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唱响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时代主旋律,讴歌我市各民族融合发展的生动典型,为全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市创建办、市文体广电旅游局联合举办海东市“和谐家园”民族歌曲征集活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活动宗旨
本次歌曲征集活动,旨在大力宣传海东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大好形势,大力宣传各民族群众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守望相助、勠力同心、开拓进取、改革创新的精神风貌。通过征集活动,催生出一批具有海东各民族的优秀歌曲作品。
二、征集对象
全市专业及业余词曲作家、作者,音乐教师,文艺团体、文化部门干部及各族群众。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海东市创建办、海东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二)承办单位:海东市群艺馆
四、活动时间
本次征歌分歌词征集、歌曲征集、专家评选、媒体推广四个阶段进行(具体征集评选方案另定)。
(一)歌词征集:2015年7月25日-2015年9月10日。
(二)歌曲征集:10月1日-11月20日。在征集的歌词中评选出30首作品,通过市政府网站推荐给曲作者人选,进入谱曲阶段。
(三)专家评选:2015年12月为歌曲评选阶段。歌词(曲)征集结束后,邀请省市知名词曲作家组成评委会,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作品进行评选。
(四)媒体推广:2016年上半年为向社会宣传和媒体推广阶段。将评选产生出的优秀歌曲编辑书刊并制作MTV,在海东广播电视台播出,群众中进行广泛传唱。
五、作品征集要求
(一)作品以海东各民族团结为主题,以海东丰富民族文化为依托,创作充分表现“和谐海东”“幸福海东”“奋进海东”独特的魅力,展现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主旋律。
(二)要求作品主题鲜明、健康向上,歌曲通俗易懂、朗朗上口,力求旋律优美、易于传唱、感染力强。歌曲时间长度不超过5分钟,作曲形式不限,独唱、重唱、合唱均可。
(三)要求参评的作品均属原创。作品须是2015年7月以来新创作的原创作品。以往创作比赛中已经获奖的作品以及正式出版发行的作品不在应征之列。
六、奖项设置
此次歌曲征集设词作奖和曲作奖。
(一)词作奖
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1000元
一等奖3名,奖金500元
优秀奖30名,奖金200元
(二)曲作奖
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1000元
一等奖3名,奖金500元
优秀奖15名,奖金200元
七、经费预算
(一)奖金
2万元
(二)评审费 1万元
(三)编辑书刊 5万元
(四)制作MTV光盘 5万元
合计13万元,在2015年创建工作专项资金中列支。
八、报送方式
报送者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第一阶段连同歌词作品寄发,第二阶段连同曲谱一式三份(完整歌曲需提供录音小样)寄发,寄发至海东群艺馆“和谐家园”民族歌曲征集活动组委会。
地址:海东市群艺馆 邮编:810600
联系人:杨倩
联系电话:13007735661
电子邮箱:hdsqzysg@163.com
附:海东市“和谐家园”民族团结原创歌、曲征集活动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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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和谐家园”民族团结原创歌、曲征集活动报名登记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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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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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或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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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或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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